新華社北京8月5日電(記者董道勇)國務院4日印發《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在財税優惠、支持投融資、保護知識產權等八大方面提出了37條政策措施。
業內人士指出,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首次推出10年免徵所得税政策,支持28納米(含)及以下先進工藝生產企業發展,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同時,與此前集成電路支持政策相比,新政策受益對象包括集成電路生產、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和軟件企業,覆蓋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全鏈條。
財税政策含金量高 最高免十年企業所得税
在財税支持政策方面,《若干政策》共有8條,其中多數政策在原有政策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涉及減免税種包括企業所得税、增值税、進口環節增值税、關税。
業內專家表示,在一系列支持政策中,財税支持政策含金量最高,尤其是最高免10年企業所得税可謂“前所未有”。
《若干政策》指出,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28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1年至第10年免徵企業所得税;對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65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延續之前“五免五減半”政策;對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130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按“兩免三減半”政策;對國家鼓勵的線寬小於130納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納税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總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授李旭紅認為,線寬標準的細化與完善,一方面反映了2011年來我國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快速發展,另一方面則突出了政策對於高質量發展的嚴格要求。與此同時對線寬小於28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企業直接免徵10年企業所得税,力度更大,有利於減輕企業税負提升活力,鼓勵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力度。
擴大財政政策支持範圍 覆蓋產業全鏈條
專家表示,與此前集成電路支持政策相比,新政策受益對象包括集成電路生產、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和軟件企業,覆蓋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全鏈條。
《若干政策》指出,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徵企業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對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徵企業所得税,接續年度減按10%的税率徵收企業所得税。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清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一位財税方面的資深人士表示,對一些需要長期培育的戰略產業,就應給予長期的大力度支持。政策支持對於產業鏈的發展完善將會產生重大推動作用,能夠激勵企業投入研發、生產、裝備製造,進而自發地滿足產業鏈上下游的生產需要。
中金公司研報指出,新政策的落地長期利好我國集成電路行業發展,加速半導體國產化進程。遍及全產業鏈的“兩免三減半”政策,有望促進全產業鏈健康發展。而對重點設計及軟件企業的政策支持,有望幫助我國擺脱重點芯片以及EDA軟件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