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CBA聯盟開出的鉅額罰單引發了熱議,罰款總額超過500萬元。處罰金額之大,涉及人員之廣,在聯賽25年曆史上還是頭一遭。那麼,處罰的理由是什麼呢?處罰的方式又有哪些值得反思之處呢?來聽記者於泊川的報道:
雙11到來,大家把“買買買”戲稱為“剁手”。但上週末的CBA聯盟開出的重磅罰單,卻讓職業賽場的“剁手”有了新內涵——交罰款。一系列罰單涉及各俱樂部在上賽季和本賽季至今的裝備穿着違規行為,一共涉及11人17次違規,罰款總額達到542萬元。處罰金額之大,涉及人員之廣,在聯賽25年的歷史上還是頭一遭。那麼,如此重磅的罰單理由是什麼呢?
依據《中國男子職業籃球聯賽紀律準則》第九章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比賽和訓練等場合未穿着聯賽官方贊助品牌李寧公司指定裝備,存在違規穿着或者使用競品的現象。其中受罰最多的是遼寧隊核心郭艾倫,共4次違規被罰115萬元;被罰人數最多的是廣東隊,包括主帥杜鋒,球員趙睿、胡明軒、徐傑等在內,一共被罰212萬;就連如今已經回到美國的首鋼上賽季外援林書豪也有三次違規,被罰55萬。此外深圳隊的白昊天、同曦隊的買爾丹、八一隊的鄒雨宸等每人被罰50萬元。官方責令所有罰款必須在2020年12月14號上午10點前如期繳納,否則將遭到停賽處罰。可以説,這次處罰有明確的條款依據,並非是臨時起意、漫天要價。
北京廣播電視台籃球評論員魏祺就談到了贊助商權益的重要性。的確,李寧公司2012年和CBA簽下5年20億的天價贊助合同,2017年又在體育市場投資遇冷的大背景下,再次簽下了5年約10億的合同,對CBA聯賽來説實屬“雪中送炭”。
維護贊助商權益無可厚非,但另一方面,這次處罰的方式和力度似乎很難讓外界信服。對一些被處罰的球員來説,他們甚至一年的薪水都不夠繳罰款,比如被處罰買爾丹的哥哥就説:“按這上面的罰款,買爾丹可以回家賣羊肉串了!”還有一些球迷認為,對郭艾倫、林書豪等人的處罰有“秋後算賬”“釣魚執法”的嫌疑。籃球評論員周赫就表示,這次處罰的方式有待改進。
其實,CBA歷史上因贊助權益導致的爭議並不止這一次。此前2016年的易建聯“摔鞋門”就曾引發熱議。實際上,俱樂部、球員、教練、贊助商、聯賽公司都是CBA聯賽的一分子,只有各方相向而行,共同努力,才能夠維護聯賽的整體形象,實現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周赫和魏祺對此都提出了建議,周赫認為,“從聯賽角度來説,還可以做得更好,未來有一些預防和管理的機制,而不是説在一年之後突然翻舊賬,拿着圖片社的照片開出一個鉅額罰單,這也讓球員一頭霧水,從聯賽對贊助商負責的角度來説,也是要加強管理,球隊是否能有一位裝備經理,專門盯着球員在平時接受採訪,在路上的穿着搭配,都要有人去管理。方方面面都需要去規範。”
圖片來自新華社
對此,魏祺表示,“希望我們的贊助商、球員和球隊能夠站在一起,這無論對於中國籃球,還是CBA聯賽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他們都是整個聯賽重要的一員,無論是球員、球隊,還是主贊助商,大家都希望把自己利益最大化,實際上大家就是一個共贏的狀態,一個和諧的氛圍之下,我們去構造這個聯賽,讓CBA發展得更好。”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北京體育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