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守護“冰墩墩”

  【記者觀察】

光明日報記者 張勝

2月20日,北京冬奧會圓滿閉幕。國家體育場“鳥巢”內,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笑着揮手,引得不少網友瞬間淚目:不想説再見!

這屆難忘的冬奧會上,除了又颯又酷的運動員們,最吸睛的當屬“冰墩墩”。然而,“一墩難求”的現實,引得一些人動起了歪腦筋。

近期,北京判決一起製售盜版“冰墩墩”、冬殘奧會吉祥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4萬元,成為全國首例侵犯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形象著作權刑事案件。

守護“冰墩墩”、保護奧運知識產權,有哪些規定和舉措,發揮了怎樣的作用?記者就此採訪相關專家。

  “冰墩墩”戴上“知識產權保護罩”

“冰墩墩”既受到奧林匹克標誌保護,也受到專利、商標和版權保護,猶如既穿着晶瑩透明的“冰糖外殼”,也戴着嚴密無形的“知識產權保護罩”。

北京體育大學冬奧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冬奧文化與冰雪運動發展研究基地首席專家鄒新嫺告訴記者,北京冬奧組委對“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權、註冊商標專用權、外觀設計專利權,對“冰墩墩”中英文名稱依法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因此,任何人對“冰墩墩”形象或名稱的使用,都應當遵守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她舉例説,作為美術作品,“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權受法律保護,未經北京冬奧組委許可,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使用該作品,更不得將“冰墩墩”形象進行歪曲、篡改等不當使用,只能按照法律規定合理使用。同理,北京冬奧組委對“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稱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外觀設計專利權。對於違法違規使用,北京冬奧組委有權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事實上,與奧林匹克相關的知識產權,承載着奧林匹克文化,詮釋着奧林匹克精神,是奧林匹克運動的寶貴財富。

記者瞭解到,國務院2002年頒佈的《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為北京2008年奧運會順利舉辦發揮了重要作用。2018年,我國對該條例進行完善和修訂,進一步將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相關標誌納入保護範圍。截至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對63件奧林匹克標誌予以公告保護,推動及時披露被許可人信息;對北京冬奧組委提交的14件專利申請和315件商標申請予以保護。

“全方位、立體化的知識產權保護網有力保護了權利人合法權益,促進了奧林匹克文化和精神的傳播與推廣。”國家知識產權局新聞發言人、知識產權保護司司長張志成説,高水平的知識產權保護,是對每一位奮勇拼搏的運動員的尊重,是對每一項奧運創新科技的激勵,是對每一場精彩賽事最好的推廣與傳播。

  “零容忍”侵犯奧林匹克知識產權行為

加強對侵權違法行為的執法打擊,是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的重要手段。

目前,網上網下涉奧圖片信息、衍生品很多,版權情況複雜。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湯兆志表示,“我們更加註重關口前移,在冬奧會開幕前通過開展宣傳活動、公示預警名單、平台發佈公告、開展自律公約等多種形式,防患於未然”。

2月1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佈通告,依法打擊惡意搶注“冰墩墩”“谷愛凌”等商標註冊。這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持續深入開展打擊惡意商標註冊專項行動的舉措之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副局長王松林介紹,從查辦的案件情況看,違法行為主要集中在3個方面:一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產品上使用奧林匹克標誌。比如,南京紐絮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口罩案,當事人在其網店中銷售印有五環圖案的口罩,同時還存在刷單和對口罩防護等級的虛假宣傳,南京市市場監管局沒收侵權口罩,並處罰款24萬餘元。二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奧林匹克標誌。三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網站發佈的內容中使用奧林匹克標誌。

針對“冰墩墩”“雪容融”相關版權問題,湯兆志介紹,從版權角度看,除了法律特別規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比如著作權法規定的“為個人的學習、研究、欣賞而使用作品”,或媒體新聞報道中不可避免地再現作品內容,其他未經許可的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行為,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比如,有的商家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生產玩具、玩偶或將其用於服裝、玩具等周邊衍生產品,都可能觸犯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構成侵權。損害公共利益的,將會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冬奧,讓知識產權保護深入人心

“作為首座‘雙奧之城’,北京高度重視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始終將履行國際承諾、發揚奧運精神、展示良好國際形象作為辦會的要求和目標。”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局長楊東起介紹:建立完備的工作機制,確保知識產權保護效果;強化區域協同和市區聯動,形成立體監管網絡;開展廣泛宣傳,提高公眾法治意識;加大排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侵權案件。

他舉例説,某體育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佈宣傳文章,使用包括“燃動夏季助力冬奧”“立即搶票”等內容,某酒業公司生產“2022北京冬奧紀念酒”產品,均因違反《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被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蒞臨北京參加冬奧會開幕式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鄧鴻森表示,“中方加強知識產權體系建設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中國在知識產權領域開展的工作、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和取得的成就,為其他國家樹立了榜樣”。

在張志成看來,加強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是中國政府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縮影,將成為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寶貴遺產,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比如,我們為嚴格保護奧林匹克知識產權,確立了完整的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法規制度,不僅為雙奧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強有力法治保障,也豐富和完善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體系。”他表示,申奧成功以來,各相關部門、各地方持續開展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加強奧林匹克知識產權相關培訓。通過製作推出系列短視頻、出版冬奧主題動漫繪本、播出科普動畫片等,有效提升了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將對未來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光明日報》( 2022年02月24日 07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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