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遺產”概念源於1956年墨爾本奧運會

根據國際奧委會給出的定義,奧運遺產是實現奧運會願景的結果,包含所有通過舉辦奧運會,為公眾、城市和區域發展以及奧林匹克運動創造的或加速帶來的有形和無形長期收益。

這個定義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國際奧委會官網上整理了多屆奧運會留下的遺產,最早可查詢到1920年的安特衞普奧運會。那一年,美國女子游泳隊鼓舞了同時期為婦女爭取投票權的運動,開幕式上首次出現的放飛和平鴿儀式成為之後歷屆開幕式的定製,舉辦開幕式的主體育場日後還成為當地足球俱樂部的主場並沿用至今。

然而,近一個世紀之前,還沒有一個系統的“奧運遺產”概念,來指導人們有意識地通過舉辦奧運會為後人留下些什麼。安特衞普主體育場的改造花銷就佔了那屆奧運會總開支的一半,會後卻又經歷改頭換面式的大修才滿足了足球比賽的需求。這也表明:當時的組織者還沒有一開始就計劃好場館的後續利用。而現在,從籌辦之初便全面規劃、管理奧運遺產,並在期間踐行可持續的辦奧理念,已經成了奧運遺產工作重要的工作模式。這種模式的肇始,正是北京2022年冬奧會的籌辦。

北京冬奧組委總體策劃部遺產管理處處長劉興華參與了2008年和2022年兩屆奧運會的籌辦。他介紹,“奧運遺產”概念源於1956年墨爾本奧運會,其後不乏奧運會使舉辦地受益的例子,比如工業沒落的倫敦東區在倫敦奧運會後華麗轉身、俄羅斯國際奧林匹克大學在索契冬奧會後設立等。

里程碑式的轉折發生於2014年頒佈的《奧林匹克2020議程》。這一由國際奧委會主席巴赫提出的一攬子改革計劃提出,申辦奧運的過程應“關注可持續性和遺產”,國際奧委會應在舉辦城市和其他機構的支持下,長期評估和監測對奧運遺產的利用。

北京冬奧會成為了《奧林匹克2020議程》頒佈後第一屆從籌辦之初就全面規劃管理奧運遺產的奧運會。2017年9月,北京冬奧組委就在總體策劃部單獨設立了遺產處。此後,遺產協調工作委員會成立,遺產戰略計劃發佈,第一份遺產報告發布……北京冬奧會的籌辦過程,遺產理念和實踐始終貫穿其中。

文/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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