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收到了CBA發來的常規賽獎項投票的郵件。郵件的開頭是一些諸如“感謝參與,希望慎重對待”之類的客套話。
快速下翻看到了第一張表格,是根據本賽季“累計貢獻值”排序的球員名單。沈梓捷排名第一,排在第二的是胡金秋,第3至第10名分別是趙繼偉、趙巖昊、周琦、郭艾倫、趙睿、陳盈駿、吳前和曾令旭。
就當我思索應該如何投票時,看到了後面的一句話“每支球隊候選人不超過1人”,這也就意味着,在這份名單中,趙巖昊與郭艾倫自動失去了參選資格。作為聯盟的門面球員,郭艾倫的落選的確讓我有些意外。
我沒有繼續閲讀郵件而是打開微博,果然“郭艾倫無緣MVP”已經登上熱搜,球迷激烈討論,看了一下,更多的還是為郭艾倫鳴不平,以及對CBA投票規則的質疑。
隨後我找了行業內的幾位專家瞭解情況,基本弄清了事情的原委。針對目前網絡上主流的聲音,説説我的看法——
第一,郭艾倫是否應該成為MVP候選人?
應該。考慮到遼寧隊本賽季的成績和他個人的數據,別説入選MVP候選,就是最終捧得MVP獎盃,也沒有太大爭議。
第二,CBA是否故意針對遼寧隊或是郭艾倫而剝奪他參選資格?
顯然沒有。要知道,每支球隊只有一人可以參選MVP的規則,可不是現在才有的,而是在本賽季開賽之前,就已經寫在了聯賽手冊中。
而且根據這一規則,最大的“受害者”,甚至都不是累計貢獻值排名第六的郭艾倫,而是排在第四的趙巖昊,由於同隊的胡金秋排在第二,趙巖昊比郭艾倫更早一步被排除在了名單之外。
據我瞭解,CBA也意識到郭艾倫落選帶來的影響,也有人提議每支球隊有兩個球員入圍,但是最終遭到了高層的否決,為了某一個球員臨時修改規則,對於CBA的長遠發展來説絕對弊大於利。
第三,每支球隊只有一人蔘選的規則是否合理?
基本合理,但這次遭遇了極端情況。
這一條是在網絡上被球迷罵的最多的,同樣也有不少“專家”用NBA舉例,但是我要説的是,任何拋開CBA的實際情況談規則,都是紙上談兵。
CBA的實際情況是什麼?各個球隊發展的極不均衡。
不管大家是否承認,雖然兩支球隊成績有所起伏,但是最近幾年CBA基本的主題便是“遼粵爭霸”,廣東與遼寧兩支球隊無論在球隊成績、球員配置還是在球迷數量上,都遙遙領先其他球隊。加上兩隊一南一北的地理位置,更加劇了這種對抗。於是本賽季全明星賽上,甚至出現了南北兩支球隊分別有四個廣東與四個遼寧球員的現象。
這對於兩支球隊和球迷來説,自然是樂意見到的情況。但是請大家仔細想一想,對於其他17支球隊和整個CBA聯盟來説,是否是健康的發展?
如果説全明星更具表演性質還有情可原,那麼MVP票選就更加嚴肅了。説回這一引起爭議的規則,試想一下,如果不對每隊球隊參選名額加以限制,則極有可能出現另一種極端情況,MVP票選前三名的都是廣東球員或是遼寧球員,這難道是大家願意看到的嗎?
所以要我説,郭艾倫之所以落選,的確有不合理之處,但是根本原因,還是遼寧隊過於人才濟濟了。
看看這份“累計貢獻值”的榜單,排在前15位的球員裏,有趙繼偉、郭艾倫、韓德君與張鎮麟四位遼寧隊球員。如果啊,我是説如果,沒有名額的限制,有沒有可能出現MVP票選前四位的都是遼寧隊球員。到時候,遼寧隊球迷自然是爽了,其他球隊怎麼辦?是不是比現在還尷尬。
現在社會上有一種主流的聲音,是“增加法制,減少人治”。具體説,就是儘可能的減少人為因素對於事件結果的影響,而是更多的按照事先制定好的規則去運行。這樣做的初衷肯定是好的,但是最大的問題在於,規則與現實之間往往會存在出入,需要不斷磨合和調試。
比如CBA早些年,大家都不重視新聞發佈會,教練隨便帶個隊員參加,讓賽後發佈會淪為過場。CBA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就規定了必須要在某項數據上排名第一的隊員才可以參加。這樣的規則看似合理吧,可是還就出現了問題,本賽季的一場比賽,遼寧隊付豪沒有一項數據排名全隊第一,但是綜合表現明顯好於其他隊員。主教練楊鳴也在發佈會上,對這個規則產生了微詞。
看到了嗎,即使是在合理的規則,也會遇到極個別極端情況。
説回MVP投票,事實上,最近幾年CBA就對MVP的候選人產生和票選規則不斷的調整。
以往,CBA候選人的產生,是基於一種叫做“綜合得分”的制度,但是經過幾年使用之後,大家發現,這個制度對於內線球員更有優勢。於是在本賽季,CBA開始引入“個人累計貢獻值(VORP)”的制度,熟悉高階數據的球迷應該知道,這個數據能更加真實的反應出球員對於球隊的貢獻。
所以像趙繼偉這樣在某一項數據並不十分突出的球員,才能脱穎而出,排在第三位。相信看過遼寧隊比賽的球迷都不能否認趙繼偉對於遼寧隊的貢獻。這次他能力壓郭艾倫排在球隊之首,也並不讓人意外。他的作用,是普通數據無法體現的。
所以,單從這個角度來説,本賽季的MVP候選人產生辦法,是有所進步的。多説一句,如果按照上賽季的評選辦法,遼寧隊中綜合得分最高的是韓德君,郭艾倫同樣排在第二位。
不僅在MVP候選人的產生上有所調整,本賽季在MVP票選方式上,也下了一些功夫。從原來的填表格發郵件,改進到了如今的H5投票,增加了投票的效率。
在媒體名單的選擇上,每支球隊可以推薦5位媒體代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投票的公平。最大限度避免了過去幾年因為媒體代表地域分配不均和個別媒體代表水平拙劣而帶來的負面影響。
相信在出現本次風波之後,CBA明年還會繼續調整評選辦法,比如是否折中一下,允許每支球隊有兩人入圍名單?但是以遼寧隊的現在的情況,郭艾倫掉出前二也並非不可能,所以如何修改規則,也的確讓人傷腦筋。
最後,再回過頭説説落選的郭艾倫。毋庸置疑,他是當今CBA的標誌人物,在他的榮譽庫中,也的確缺少了十分重要的MVP獎盃。相信所有了解事情原委的人,都會替他感到惋惜。
本賽季的全明星上,郭艾倫入選了CBA2010-2020十年最佳陣容,看看跟他一同獲獎的人——馬布裏、朱芳雨、王治郅與易建聯。能夠與這些CBA的傳奇球員站在一起,已經是對他最大的褒獎。當然,也希望他有朝一日,能夠獲得MVP獎盃。
同樣的,也希望大家對於本次提名的其他球員給予應有尊重,他們的獲獎靠的是一個賽季的努力,而不是別人的施捨。説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