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為何歐洲俱樂部歷史悠久,中國俱樂部“説沒就沒”?

由 宗政從蓉 發佈於 體育

6傢俱樂部消失

【環球時報記者 馬德興】3月29日,中國足協發佈《關於公佈獲得2021賽季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聯賽准入資格俱樂部名單的通知》。《通知》一方面宣佈了參加今年中國足壇三級職業聯賽的俱樂部名單,同時也將各傢俱樂部上報的中性名稱一併正式發佈。

在准入方面,去年的16家中超、18家中甲以及20家中乙俱樂部中,共有6傢俱樂部消失,包括去年的中超聯賽冠軍江蘇蘇寧隊,中甲的泰州遠大、內蒙古中優和北京人和隊,中乙的深圳壆崗和江蘇鹽城隊。最終公佈之前,曾有傳言“江蘇將被複活”,但最終沒有奇蹟出現;一度盛傳將退出的天津津門虎隊,則由於有當地政府和有關機構的承諾、託管,並將組建全新模式的股份制俱樂部,得以起死回生。整體來看,相比去年16傢俱樂部退出,今年情況已有明顯好轉,但因中超冠軍不復存在,其負面影響及“殺傷力”遠超去年。

在中性名方面,除了長春亞泰、北京國安、上海申花這三家已為球迷所熟悉的俱樂部名稱得以保留之外,其他各傢俱樂部均更改名稱。當然,這三傢俱樂部也按照中國足協相關規定,對原來同名稱的公司進行變更。

俱樂部與俱樂部公司

在准入名單公佈、中性化全面落實之後,中國足球可以正式轉入新賽季前競技場內的準備。但圍繞職業俱樂部解散、名稱中性化的爭議,恐怕短時間內不會消失——中國職業足球下一步該如何發展?

儘管很多人都喜歡拿中國職業足球聯賽與歐美、日韓比較,但中外足球俱樂部的“經濟基礎”有很大區別:中國足球俱樂部直接建立在“企業或公司”基礎之上;歐美足球俱樂部則建立在“社區”基礎之上,再發展、建立公司,去參加職業聯賽。這兩種完全不同的過程、性質,也決定了中外足球俱樂部截然不同的命運。

歐洲各國俱樂部最初成立時,由同個社區、教區等範圍內的人共同成立,以交納會費的形式存在。隨着經營活動的擴大,特別是歐美足壇職業化、商業化快速發展,單純的會員會費已無法滿足需求——俱樂部為此專門成立公司,引入外來資金,並隨着社會發展從非營利性質機構或組織,逐漸演變成為營利性機構或組織,最終上市。所以,當中國球迷在談論“國際米蘭足球俱樂部”時,幾乎忽略了俱樂部名稱後面還有個後綴“S.p.A.”——意大利境內諸多體育類型公司中的一種。而國內所謂“國米變成中資俱樂部”,實質僅為中資收購了俱樂部下屬公司的股份而已,俱樂部本身還是意大利的。而在中國,由於俱樂部依託於公司而存在,公司因資金問題倒閉或破產,俱樂部自然也就不復存在。

西班牙在1990年10月15日正式通過《體育法》,首次從法律層面確認西班牙從事職業足球、職業體育的俱樂部成立的下屬公司,明確指出“體育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中的一種特殊類型。該法清晰地為“俱樂部”與“俱樂部公司”明確不同定位,即開展普及性、羣眾性的足球、體育活動,這樣的功能由“俱樂部”來承擔;展開職業體育活動、職業足球活動,則是由成立的下屬“俱樂部公司”來承擔。所以,“俱樂部”與“俱樂部公司”是完全兩個不同的概念。

下一步:優化俱樂部股權結構

由此可以看出,在歐洲足壇,“俱樂部公司”可以倒閉、破產,但“俱樂部”始終存在。而中國足球俱樂部名稱的“中性化”,正是為下一步俱樂部發展與商業開發奠定基礎,讓俱樂部留存的時間可以更長。因為只有中性名,才有可能吸引其他企業或公司來贊助,俱樂部公司的股權結構才有可能進行優化,正如《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第十一條“優化俱樂部股權結構”中所希望出現的局面,“實行政府、企業、個人多元投資,鼓勵俱樂部所在地政府以足球場館等資源投資入股,形成合理的投資來源結構,努力打造百年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