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億,退不退?中超開賽還未開打,足協後院已然失火
中超開賽還未開打,足協後院已然失火。
由於大量中超俱樂部已經到了“揭不開鍋”的地步,當初足協收取的引援調節費“順其自然”地被看作救命錢。
近日,包括《人民體育》在內的多家媒體都在報道足協協商退還引援調節費,爭議了幾年的話題再度被提起。
所謂引援調節費,是中國足球金元時代,足協為了遏制無節制消費而退出的一項政策——內援轉會費不得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外援轉會費不得超過4500萬元人民幣,否則就需繳納同等數額的引援調節費。
對於國內俱樂部間的交易,一些“科學手段”可以規避調節費,但很多國外俱樂部不會配合中超俱樂部,因此不少外援轉會過程中,最終中超俱樂部還是掏了腰包。
根據足協的規定,廣州隊引進保利尼奧和塔利斯卡,北京國安簽下巴坎布和比埃拉,都繳納了引援調節費。
限制金元足球惡性膨脹的初衷固然是好的,但問題在於,引援調節費只是足協制定的“行規”,並沒有法律上的依據,中國足協也開不出票據。
既然如此,當各支球隊陷入經濟危機時,就免不了翻出舊賬。據悉,早在去年年底,金主爆雷的廣州隊就和北京國安一起聯名要求足協“退錢”。
今年三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收費合規問題派員走訪足協,推動足協對歷史上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收費進行清理,於法無據並且開不出票據的引援調節費就處於其中。
加上現在中超球隊普遍存在欠薪問題,退還引援調節費就更像是“大勢所趨”。何況,這一規定原本就沒有一碗水端平。
按照現在曝出的數據,自規定頒佈以來,足協總共收到了18億人民幣的引援調節費,其中廣州隊就接近5億,北京國安也超過4億,引進了哈姆西克和卡拉斯科的大連人也沒有少交。
如果履行足協規定,引進阿瑙托維奇的上海海港理應交1.5億人民幣的調節費,但因為足協開不出票據,這筆錢只能被集團列入“賬齡超過1年的重要其他應付款”予以暫時擱置。
不患寡而患不均,無形之間,足協在執行規定時已經形成了雙重標準,進一步加深了俱樂部的不滿,也製造出了“退錢”的輿論勢頭。
何況,根據媒體的消息,足協對於已收到的引援調節費的使用也處於停滯狀態,並沒有像外界預期的那樣大量投入到有利於足球長期發展的項目之中。
一邊是“睡大覺”的大筆資金,一邊是生存艱難的各支俱樂部,與其讓無法可依的鉅款限制,不如讓他們成為俱樂部的救命錢,這遠比偷偷給欠薪的俱樂部開後門准入有意義的多。
想想看,繳納了5億調節費的廣州隊,現在只能靠着一年1500萬運營,如此對比是多麼巨大的諷刺。
按照中超現在的環境,超過2000萬人民幣的轉會很難再出現,引援調節費也註定將成為過去時,足協不妨對這項政策的實施“亡羊補牢”,然後進行一次深刻的覆盤。
如果調節費能夠最終歸還,深陷泥潭的中國足球無疑可以獲得一絲喘息之機,至少八冠王廣州隊不用如此拮据度日,北京國安能夠解決欠薪問題,上海申花不至於被沙拉維轉會的國際官司困擾……
當然,18億的鉅款到底退不退,又該如何退,還要面臨許多問題,比如江蘇隊和天津權健已經消失,錢該怎麼走流程退回母公司,比如如何合法退錢,做到一碗水端平,又比如該由誰主持退款工作,產生的利息又該如何結算?做好任何一點,都需要下功夫。
是繼續被人唾罵還是做出一次符合民意的決定,現實的選擇題已經擺在足協面前,不管怎樣,最終的決定權都在“相關部門”手中,但這一次,中國足壇,是真的需要“救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