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決定價格”,這是最公平的定律。在NBA這樣一個拼本事吃飯的地方,球隊合同往往是一個球員自身價值的最直接表現,這也是聯盟的平衡所在。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會有不公,聯盟裏也曾有許多球星,被球隊管理層開出過“侮辱性的合同”。
作為03白金一代的代表,韋德就曾被“神算子”萊利“侮辱過”。先講前因,韋德為幫助熱火招攬球星,在2010年和2014年曾兩度自動降薪,10年更是幫助球隊招募到了詹姆斯,開啓了風光無限的熱火“三巨頭”時代。
時間回到2016年,此時早已“遍體鱗傷”的韋德自知已快走到生涯盡頭,而熱火獻上一份配得起韋德身價的合同亦是情理之中。但萊利給韋德開出的只是一份一年1000萬美元的合同,而他給懷特塞德和德拉季奇的合同年薪,分別為2500玩美金和1800萬美金。受到侮辱的韋德最終選擇了公牛的一年2000萬美金合同。即使萊利最後還是開出了同樣的條件,但韋德還是選擇了離開。
最有脾氣的當屬君子雷。早在07-08賽季組建“綠軍三巨頭”的時候,雷阿倫的合同就不算高。在第一份合同到期後,即2010年,雷阿倫再次與凱爾特人簽下一份2年2000萬美元的合同。以雷阿倫當時的身價來講,這份合同已經比同級球星低了近40%。
正所謂“事不過三”,在兩年合同到期後,綠軍將一份2年1200萬美元,但有交易否決權的合同遞到了雷阿倫面前。這份“侮辱性的合同”也使得雷阿倫遠走波士頓,最終以一份3年900萬美元的“廉價合同”加盟了綠軍的死對頭熱火,而這也讓凱爾特人感受到了什麼是“君子之怒”。
這或許是最讓人惋惜的一位,託尼-帕克。“GDP時代”屬於聯盟,而鄧肯、吉諾比利和帕克永遠屬於馬刺。三人終老馬刺是最完美的結局,也是最理所應當的,至少在帕克被馬刺拋棄前,所有人都是這樣認為的。
17-18賽季,這輛法國跑車到了退休的時候,作為一名時代的開啓者,和球隊的奪冠功臣,送上一份體面的養老合同絕對是情理之中。但馬刺給帕克的只是一份底薪合同,這無疑是一種“侮辱”,同時也是對帕克過去付出的一種否定。最終,帕克還是走了,轉投到了喬幫主的黃蜂隊下,簽下了一份2年1000萬美金的合同。
或許有人會為這些“侮辱性合同”找到許多借口,但這就是卸磨殺驢。當我們苦惱,為什麼NBA裏的籃球文化和球隊文化日漸消逝的時候,或許應該想到,它們是被這類“侮辱”所掩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