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限薪細則曝光 】在正在上海舉行的足協專項治理工作會議上,足協官方文件對2021-2023賽季中超聯賽各俱樂部財務作出約定: 1、國內球員的薪資上限為年薪税前500萬元人民幣,外援薪資上限為年薪税前300萬歐元。 2、各俱樂部國內球員單賽季平均薪酬不得超過300萬元人民幣,俱樂部外援單賽季薪酬總額不得超過税前1000萬歐元。 3、U21球員個人年薪不得超過税前30萬元人民幣,但是如果在各條戰線出戰時間超過900分鐘可不受限制。 4、各俱樂部可自行選擇本俱樂部的入籍球員按照國內球員或外籍球員標準執行相應的薪酬限額(包括球員個人薪酬限額、國內球員平均薪酬限額或外籍球員薪酬總額),並在中國足協或中國足協授權機構備案。 5、入選國家隊球員薪資不再享受上浮20%的待遇,但是參加國足集訓和比賽的,由中國足協發放津貼和獎金,並且該部分收入不納入球員個人限薪計算範疇。 6、同時指出俱樂部的支出帽為6億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青訓費用和女足費用,但不包括體育場和訓練基地的建設費用)。 7、上述要求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8、俱樂部主要賽事單場税前獎金限額為中超或足協盃贏球獎不高於300萬元、平球獎不超過100萬元;亞冠聯賽贏球獎不超過600萬元、平球獎不超過200萬元。並且規定中超各俱樂部每賽季可額外設立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機動獎金,不過這一部分支出納入俱樂部支出限制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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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