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説:文無第一,武無第二,只要有競爭,就一定要分出個高下,奧林匹克精神也是如此。作為體育界頂級天花板,奧運會無疑是一個絕佳的舞台,能在萬眾矚目的賽場上亮相,甚至摘得象徵榮耀的金牌,這是所有運動員的夢想。然而,雖説拿下金牌是一個至高無上的榮譽,對國家而言也意義重大,但是對個人來説卻要實際一點:成為奧運冠軍之後,究竟能拿多少獎金?
也許大家對郭萍這個人很陌生,她是國家馬拉松集訓隊總教練王德顯的弟子,曾是一名馬拉松運動員。9歲那年,郭萍正式接觸了體育,憑藉與生俱來的天賦,她很快就被王德顯召進了隊伍裏。1995年,郭萍被送到了山海關附近的一個封閉式訓練營,在那裏,她經歷了長達5年的“磨鍊”。據郭萍説,她擅長的項目乃是中長跑,可是王德顯卻讓她加練5000米、10000米的長跑,對她來説,在一個完全陌生的領域堅持是極為痛苦的。
1998年,郭萍在日本舉行的國際馬拉松比賽中斬獲亞軍,這是她人生中最輝煌的時刻。然而,下了賽場的郭萍,卻成了一個傷痛纏身的運動員,尤其在退役之後,她更是不知道何去何從。訓練期間,郭萍的十根腳趾全部錯位,一到下雨陰天就會刺痛無比,她不敢洗澡,不敢出門買鞋,就怕別人問起她的經歷……為了活下去,郭萍只好擺起地攤,靠賣獎盃為生。
實際上,在那個體育系統尚不完善的時代,像郭萍這樣的運動員還有不少。舉重冠軍鄒春蘭,退役後成了搓澡工;拿了20多個亞洲冠軍的才力,33歲就因病去世,他的老婆、女兒雙雙患癌,不可謂不艱難。另外,“馬家軍”事件也是體育制度不完善的一個突出體現,對那些退役後沒什麼出路的運動員來説,解決奧運冠軍獎金的問題已經迫在眉睫。
不過,隨着體育制度的不斷完善,各國針對運動員的獎勵機制也有一個飛躍的提升,就算落實不了工作,起碼獎金也要到位。新加坡是世界上給運動員提供獎金最多的國家之一,摺合成人民幣的話,奧運冠軍能拿到500萬,亞軍265萬,季軍132萬。不得不承認,這個數目已經極為可觀了,普通人每年能攢下5萬元就已經不錯了,而亞軍的獎金就可以抵得上大多數人20年的收入,真是實名羨慕。
相比之下,韓國的誘惑則更大一些,雖説冠軍僅能拿到33萬人民幣,但免除兵役卻是一個無法用金錢買到的特權,有這一點就足夠了。然而,“冠軍大户”美國的獎金髮放制度卻頗顯寒酸,就算拿到了金牌,摺合成人民幣也不過18萬罷了。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的體育明星卻不怎麼重視獎金,因為代言費才是“重頭戲”,例如,喬丹出名之後,“AJ”系列的銷售額可是與日俱增,而他也搖身一變成為了球隊老闆,身價已然數十億。
説了這麼多,最後再來看一下中國的獎金。上世紀80年代,冠軍獎金為6000元,可是到了2012年,就已經上漲到50萬了,這還不包括各種代言和大集團的獎勵。拿女排選手朱婷舉例,奪冠後,她不僅獲得了應有的獎金,鄭州某地產公司還贈送了她一套價值360萬的洋房。除此之外,還有各種榮譽稱號、慰問金、以及鄭州大學給予的10萬元獎勵。這一切,都是朱婷用榮譽換來的,也是她應得的。
由此可見,體育明星的收入已經完全不需要擔心了,與普通人相比,她們的生活要好上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