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通過官方微博發佈提示,針對近期發生的楊倩、陳夢、全紅嬋等奧運健兒姓名被申請註冊商標事宜,社會各界開展相關商業活動,應當保持理性,切實尊重運動員合法權益,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提示強調,如未獲得運動員本人或未成年運動員監護人授權,不得以奧運健兒姓名惡意搶注商標或其他侵犯運動員姓名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有上述行為的,應及時撤回和停止實施商標註冊申請。運動員及未成年運動員監護人有依法追究相關侵權行為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提示全文如下:
社會各界開展相關商業活動,應當保持理性,切實尊重運動員合法權益,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如未獲得運動員本人或未成年運動員監護人授權,不得以奧運健兒姓名惡意搶注商標或其他侵犯運動員姓名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有上述行為的,應及時撤回和停止實施商標註冊申請。
運動員及未成年運動員監護人有依法追究相關侵權行為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提示。
中國奧委會2021年8月18日
已有18個“全紅嬋”商標在註冊申請
記者查詢中國商標網發現,8月5日,深圳市連州電氣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就申請了商標名為“全紅嬋”的商標,類別屬於日化用品,目前仍在註冊申請中。隨後,又有其他個人及公司申請註冊“全紅嬋”商標,類別涉及日化用品、醫藥、辦公用品、服裝鞋帽、布料牀單、食品、啤酒飲料、酒、教育娛樂、餐飲住宿等,其中,僅深圳市奔駿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就註冊了10個分屬不同類別的“全紅嬋”商標,潘雄偉申請了3個不同類別的“全紅嬋”商標。
多家公司搶注“全紅蟬”商標
對此,在相關新聞的評論區,全紅嬋明確表示“不同意”,還附上了一個憤怒的表情。
此外,“楊倩”商標被多方搶注,國際分類涉及酒、健身器材等……
律師:未獲授權或侵犯姓名權
對於奧運健兒姓名被搶注商標背後涉及的法律問題,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常莎律師稱,對於社會公眾所熟知的人物姓名,其姓名與自身商業價值緊密關聯。如其本人或經其授權後的授權人以其姓名申請商標,不構成侵權;如未取得授權而申請註冊的,則構成侵權。如商標註冊人未取得本人授權而進行搶注,並且有脅迫該姓名權權利人進行“合作”,或索要高額商標轉讓費、許可使用費等行為的,則屬於惡意搶注行為。
常莎認為,如果企業或個人未獲得本人授權而申請註冊“全紅嬋”等商標,則侵犯了他們的姓名權。《商標法》沒有明確禁止將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請註冊為商標,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相關公眾認為該商標標誌指代了該自然人,容易認為標記有該商標的商品系經過該自然人許可或者與該自然人存在特定聯繫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商標損害了該自然人的姓名權。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侵犯他人姓名權的,應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等責任,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來源:新民晚報(xmwb1929)綜合澎湃新聞、人民日報客户端、北京青年報、中國青年報
編輯:龔紫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