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花天海官司,曝光中國足球潛規則

  

申花天海官司,曝光中國足球潛規則

  王永珀曾在上海申花效力。

  近日,藉着上海申花和深圳兩回合足協盃四分之一決賽,曾在兩隊都有過效力的王永珀轉會官司也被曝光。

  就2019年夏窗王永珀的轉會中的4500萬元欠款,天津天海足球俱樂部已經把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告上了法庭,天津市二中院已於9月27日正式受理。

  但上海申花俱樂部相關負責人接受澎湃新聞記者採訪時明確回應,並不存在這筆欠款。

  為何會有截然不同的説法,這還要從中國足協出台內援調節費後的潛規則説起。而這樣並不合理的規則,已經有很多圈內人士呼籲取消。

  

申花天海官司,曝光中國足球潛規則

  王永珀從天津轉會申花,留下的問題至今仍未解決。

  破解內援調節費,

  年輕球員充人頭

  故事要從2019年説起,權健俱樂部更名為天津天海,原投資人束昱輝為俱樂部賬上留下了一筆當年運營費用,再加上套現一些球員,就可以支撐俱樂部一年開銷。

  當時效力天海的王永珀正好屬於可出售範圍,而申花在弗洛雷斯帶領下深陷保級區,俱樂部需要在夏窗進行人員補強,兩傢俱樂部開始就轉會進行磋商。

  天海希望將王永珀賣個高價,這可以理解,但彼時中國足協規定本土球員最高身價為2000萬元,超出就要繳納等額的調節費。

  據《足球報》報道,最終王永珀的身價也是2000萬元,那麼天海為何鬆口?這是因為雙方俱樂部協商之後,決定除了王永珀之外,天海俱樂部搭售4名年輕球員,5個人的轉會費共計8500萬元人民幣——若平均分攤到每個人身上,身價都不超過2000萬元。

  這既符合了當時中國足協規定的國內球員轉會費最高標準,又能讓天海俱樂部拿到一個相對滿意的收入。

  之後,天海俱樂部擬好了5個球員的轉會合同,但4名年輕球員的合同最終申花俱樂部沒有蓋章。

  隨後,申花俱樂部在2019年7月-9月,分期給天海俱樂部賬上打了4000萬元——這中間差價的4500萬元,也就成了現在官司的訴求點。

  事實上,這幾年中國足壇的球員轉會過程中,為了破解足協規定的引援調節費,用不知名的年輕球員抵充轉會費已經成了公開秘密。

  打個比方,兩傢俱樂部對某球員身價認定為1億元,那麼去除他本身規定“身價”2000萬元,還需要找四個年輕人來抵充剩餘的8000萬元,最終五人實際成交價總額也能達到一億元。

  中超相關俱樂部人士也告訴澎湃新聞記者,“的確是這樣,我們也沒有辦法,你看本土球員有誰最終轉會費是超過2000萬元的?”

  的確,一個也沒有。這就是所謂“上有對策,下有政策”,但風險性也並非沒有,如果兩傢俱樂部就年輕球員轉會合同問題有扯皮,最終就容易走向仲裁甚至官司。

  

申花天海官司,曝光中國足球潛規則

  初衷是好的,

  損害青訓也是真的

  2017年夏窗開始前,為了遏制球員轉會費的飛速增長,中國足協出台了引援調節費的規定。

  簡單來説——本土球員轉會費不得超過2000萬元,外援轉會費不得超過4500萬元,否則超出部分就需要繳納等額的引援調節費。

  中國足協制定政策的初衷是顯而易見,要給轉會市場降虛火,出發點無疑是好的。

  但除了上文提及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尷尬外,本土球員身價被限定在2000萬元,受最大傷害的其實就是各個青訓俱樂部。

  國際足聯早有聯合補償機制,中國足協也根據相關規定發佈了《中國足球運動員聯合機制補償及培訓補償説明》。簡單來説,球員在12週歲至23週歲所註冊的青訓俱樂部和職業俱樂部,都可以享受球員最終轉會費的相應分成,具體比例前3年每年是0.25%,後9年每年是0.5%。

  折中計算,如果一名球員轉會產生的聯合機制補償比例為2.5%的話,轉會費一億元的情況下,青訓機構能夠得到的補償是250萬元。

  而按照中國足協規定的2000萬元標準,產生的補償只有50萬元,這差額200萬元,對於當時的職業俱樂部來説算是九牛一毛,但對於青訓機構來説,200萬元絕對是一筆鉅款。

  中國足壇最大的青訓機構應該是魯能足校,每年關於魯能足校在聯合機制補償方面的訴苦報道並不少見。

  經常報道山東足球的媒體人陳永就曾在2019年發微博稱, “今年年初,某魯能足校球員中超轉會,市場價據説是1億元以上。但有關俱樂部,按照2000萬元給了魯能足校聯合機制補償,魯能足校損失巨大,卻無處申冤。”

  而在一些圈內人士看來,“魯能足校畢竟背後有俱樂部的支持,在錢上沒有太多的危機感,但一些中小青訓機構其實更需要這筆錢,這對於這些機構的可持續發展會起到巨大推動作用。”

  “所以現在青訓機構的一致意見就是——要足協取消這個不合理的政策,不能口口聲聲説要重視青訓,最後卻在做損害青訓的事情。”

  

申花天海官司,曝光中國足球潛規則

  上海海港前外援阿瑙托維奇的調節費至今未交。

  外援調節費也該取消?

  事實上,除了內援調節費,外援調節費更存在爭議。

  從政策出台至今,沒有一家中國職業俱樂部繳納過內援調節費,這是因為俱樂部可以用潛規則應付足協的政策。

  但是外援轉會費,卻是實實在在有很多俱樂部都繳納了。

  其中的差別是——國外俱樂部並不會配合中國俱樂部使用一些潛規則,很多國外俱樂部都是上市公司,每一筆球員轉入和轉出的費用都要明確單獨列出。

  打個比方,魯能從曼聯簽下費萊尼的轉會費其實比調節費並沒有高出太多,但魯能還是如實申報了轉會費金額,並且繳納了調節費。

  但爭議之處在於,並不是所有國外俱樂部都必須轉會費透明——比如國安簽下巴坎布的過程中,西班牙媒體稱國安花了4000萬歐元的解約金,但國安堅稱轉會費並沒有外界説的那麼高,最終國安也是繳納了調節費,但最終按照多少轉會費來繳納,外界並不知道。

  另外一個爭議在於——上海海港前外援阿瑙托維奇的調節費至今未交。

  本來外界並不知曉這件事情,但上港集團的財報中列出了這筆拖欠款項,這才讓這一事件曝光。

  知情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中國足協無法為引援調節費開具發票,上港作為國企上市企業,每一筆支出都需要對應的發票入賬,這就導致了集團只能在財報中註明這筆拖欠款項,並不是上港要賴這個錢。”

  阿瑙托維奇調節費未交事件,也讓外界開始呼籲不但要取消內援調節費,就連外援調節費也應該取消。

  更現實的情況是,隨着整體投入的降低和現在各個俱樂部實際經濟狀況,未來願意花大價錢豪購的俱樂部恐怕會越來越少,或許隨着市場迴歸理性,這些不合理政策也會悄然消失。    

  但行業規則的制定者依然需要有一個明確的決策——事實上,對於外界這段時間的呼籲,中國足協也已經有所耳聞,足協內部也並非沒有考慮過取消相關不合理政策,只不過,時間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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