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海申花就“申花官方球迷歌曲侵權”一事做出回應,表示歌曲作者後盾早在2016年3月就已知曉並認同《Once A Blue Forever Blue》被選為申花俱樂部官方球迷歌。
4月28日,微信公眾號“趙先生的事務所”發佈了《中國職業體育音樂侵權第一案:申花球迷歌曲作者向俱樂部發送律師函維權聲明》一文。該文稱,《Once A Blue Forever Blue》為後盾先生於2015年譜寫詞曲創作並完成出資錄音製作,後盾先生單獨享有原創隊歌的著作權與錄音製作者權。
該聲明強調,申花在未告知後盾先生並獲得其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原創隊歌進行多項商業營利行為。申花應在收到律師函的15個工作日內支付版權費用768000元人民幣。此外,該文補充稱,上述律師函於2021年4月16日通過中國郵政快遞EMS寄送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康橋訓練基地,律師函於2021年4月17日被簽收。侵權事實已委託公證處進行了證據保全。
申花俱樂部則回應稱,申花俱樂部對於微信公眾號“趙先生的事務所”發佈的前述文章深表遺憾。目前,俱樂部己第一時間委託律師與後盾先生及其委託的律師進行積極的溝通交流,期望能夠妥善解決相關問題。
以下為情況説明全文:
近日,微信公眾號“趙先生的事務所”發佈了《中國職業體育音樂侵權第一案:申花球迷歌曲作者向俱樂部發送律師函維權聲明》一文。申花足球俱樂部由衷感謝後盾先生這些年來在球迷文化普及等方面做出的貢獻,同時就相關情況説明如下:
一、後盾先生至少應當在2016年3月即知曉並認同《Once A Blue Forever Blue》被選為申花俱樂部官方球迷歌。2016賽季開始之前,後盾先生向俱樂部新聞官馬悦提出,希望能給到作為歌曲作者的他本人一個“名分”。申花俱樂部對此十分重視,經與後盾先生商量,俱樂部決定在當賽季中超聯賽首輪申花主場比賽現場,為其專門舉行一個儀式。賽前一週,俱樂部將當天的儀式流程和內容告知後盾先生,其未表達任何異議。2016年3月5日比賽前,俱樂部吳曉暉董事長在虹口足球場現場親自為後盾先生頒發印有其名字的12號球衣,向其授予申花俱樂部官方球迷歌作者的榮譽牌,申花俱樂部正式宣佈此歌曲作為官方球迷歌。活動現場,相關媒體對於此活動進行了報道並對後盾先生進行了採訪,其本人做出了積極的回應。此後數年,後盾先生也未對上述活動提出任何質疑。為感謝後盾先生對於申花俱樂部的支持,從2016賽季開始,俱樂部在每一個主場比賽日前均向其寄上球票若干,直至2019賽季結束從未間斷(2020賽季因疫情原因,俱樂部主場比賽未舉行)。
二、後盾先生事先知曉該歌曲將在球迷音樂會上演出。2018年2月6日,申花俱樂部攜手上海愛樂樂團、上海小熒星藝術團共同打造公益性質的“2018樂愛樂申”新年音樂會,現場演繹了《Once A Blue Forever Blue》。事先俱樂部即告知後盾先生並邀請其作為嘉賓出席該音樂會,後盾先生親自參加了音樂會。在現場曲目演奏前,主持人還專門介紹了歌曲作者後盾先生,全場觀眾向其致以了熱烈的掌聲。在上述活動前後,後盾先生也未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三、最近幾年,後盾先生多次向俱樂部提出希望後續能與俱樂部有進一步的合作,並提交了由其起草的《申花音樂策劃書》,俱樂部以及俱樂部商務運營團隊相關人員也與其多次進行了溝通交流,但合作暫未取得進展。截至俱樂部收到《律師函》之前,後盾先生從未向俱樂部提出任何版權方面費用以及不允許播放使用上述歌曲的要求。
申花俱樂部對於微信公眾號“趙先生的事務所”發佈的前述文章深表遺憾。目前,俱樂部己第一時間委託律師與後盾先生及其委託的律師進行積極的溝通交流,期望能夠妥善解決相關問題。
俱樂部也將繼續向包括後盾先生在內的所有熱愛足球、關心支持申花的熱心人士敞開大門,期待大家共同努力,為中國足球、也為申花更加美好的未來貢獻自己的力量!
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作者:吳雨倫
編輯:穀苗
責任編輯:沈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