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圍警總案 黃之鋒判囚13.5個月
中新社香港12月2日電 (記者 王嘉程)前“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原秘書長黃之鋒、原主席林朗彥和原成員周庭涉嫌於去年6月21日煽惑、組織及參與包圍警總案,2日宣判。黃之鋒兩項罪成,判囚13.5個月;周
中新社香港12月2日電 (記者 王嘉程)前“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原秘書長黃之鋒、原主席林朗彥和原成員周庭涉嫌於去年6月21日煽惑、組織及參與包圍警總案,2日宣判。黃之鋒兩項罪成,判囚13.5個月;周
中新網香港12月2日電 (記者 王嘉程)前“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涉嫌於去年6月21日煽惑、組織及參與包圍警總案,2日宣判。第一被告黃之鋒(24歲)“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