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發佈於: 財經2020-12-19標籤: 固體廢物海關總署進口域和保税監管場所本文轉自【海關發佈】;2020年11月24日,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關總署發佈《關於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53號),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