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規定學校周邊不得設煙酒銷售點發佈於: 經典2020-06-28標籤: 學校周邊銷售點青年學校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提請二審【擬規定學校周邊不得設煙酒銷售點】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增加學校周邊不得設置煙、酒等銷售網點的規定,將禁止吸煙、飲酒的場所由“學校、幼兒園的教室、寢室、活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