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堂教學,如何讓教師“少教” 學生“多學”?
1632年,捷克教育學家誇美紐斯在《大教學論》中提到班級教學制時,就提出教學的主要目的在於:尋求並找出一種教學的方法,使教員因此可以少教,學生可以多學。教師少教學生多學把課本研讀權還給學生學生在課堂上
1632年,捷克教育學家誇美紐斯在《大教學論》中提到班級教學制時,就提出教學的主要目的在於:尋求並找出一種教學的方法,使教員因此可以少教,學生可以多學。教師少教學生多學把課本研讀權還給學生學生在課堂上
1632年,捷克教育學家誇美紐斯在《大教學論》中提到班級教學制時,就提出教學的主要目的在於:尋求並找出一種教學的方法,使教員因此可以少教,學生可以多學。教師少教學生多學把課本研讀權還給學生學生在課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