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發文:落實責任,嚴懲數據造假發佈於: 綜合2020-11-05標籤: 時政廣電總局弄虛作假工責任11月4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印發<防範和懲治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規定>的通知》。《規定》指出,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應當堅持黨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