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户端“要不是你們堅持不懈的溝通與努力,這筆欠款可能再也要不回來了。”帶着一面錦旗來到晉江法院,被執行人林某滿臉感激。十多年前,林某應履行借款11萬元及利息,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中止執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户端“要不是你們堅持不懈的溝通與努力,這筆欠款可能再也要不回來了。”帶着一面錦旗來到晉江法院,被執行人林某滿臉感激。十多年前,林某應履行借款11萬元及利息,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中止執
欠下14.3萬元債務,男子許某拒不還錢,結果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房產被查封拍賣。但許某的前妻蘇某拒不騰空房屋,前後“折騰”了4年之久,直到近日被刑事拘留才作罷。昨日,記者從晉江法院瞭解到,該院針對
本院執行案件過程中,因部分執行案件被執行人規避執行,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為有效制裁被執行人隱匿、轉移財產的行為,切實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
小車停在路上,司機未告知要注意後方來車,車上的乘客突然打開後排車門,導致他人摔倒後又被刮碰,造成十級傷殘。面對高額賠償金,誰負責?晉江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不服上訴。日前,泉州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