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嗒出行舉辦活動稱“擁有最終解釋權”,遭罰1萬元發佈於: 綜合2020-08-30標籤: 最終解釋權法律契約法格式條款IT之家 8 月 30 日消息 天眼查 APP 顯示,嘀嗒出行運營主體北京暢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舉辦活動時自稱擁有活動最終解釋權,日前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 1 萬元。2020 年 5 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