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斷繳怎麼辦?兩部門:斷繳不超過3個月均可補繳
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與財政部辦公廳日前聯合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對轉移接續的待遇銜接作出明確規定。 職工醫保參保人在轉移接續前中斷繳費3個月(含)以內的,可按轉入地規定補繳職工醫保費
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與財政部辦公廳日前聯合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對轉移接續的待遇銜接作出明確規定。 職工醫保參保人在轉移接續前中斷繳費3個月(含)以內的,可按轉入地規定補繳職工醫保費
據新華社北京11月29日電 為進一步加強基本醫保關係轉移接續管理,促進參保人員基本醫保待遇連續享受。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與財政部辦公廳日前聯合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明確了轉移接續的適用
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與財政部辦公廳日前聯合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對轉移接續的待遇銜接作出明確規定。 ①職工醫保參保人在轉移接續前中斷繳費3個月(含)以內的,可按轉入地規定補繳職工醫
據新華社消息,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與財政部辦公廳日前聯合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對轉移接續的待遇銜接作出明確規定。①職工醫保參保人在轉移接續前中斷繳費3個月(含)以內的,可按轉入地規定補
本文轉自【新華社微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與財政部辦公廳日前聯合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對轉移接續的待遇銜接作出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