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是世界上少數仍維持神權至上的國家,伊朗女性的處境也始終無法伴隨着西方數波的婦女運動而獲得解放。
《以色列人》報道,伊朗法律規定不得處決年輕處女,但解決之道並非讓處女獲取死刑的豁免權,而是在處決前先行派獄卒破身。
一名不便曝光的伊朗動員窮人組織成員透露,伊朗規定不得處決年輕處女,因此監獄會在行刑前晚,舉行“臨時結婚”的儀式,這種儀式説穿了,就是讓扮演“丈夫”的獄卒將處女破身,解除不得處決處女的障礙。
這名成員指出,他16歲加入組織,因表現受長官肯定,18歲被委以運行“臨時結婚”的“光榮任務”。
他説年輕處女對“臨時結婚”的恐懼甚於隔天一早的處決,因此她們都會反抗,為使“婚禮”順利進行,有時得在她們的食物中摻安眠藥。
伊朗處女臨刑前被破處的可怕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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