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她為他懷孕生子,結果得知這一切竟是他借腹生子的計謀,無奈,她被他安排嫁人;20年前,他的結髮妻子病逝,她牽着他兒子的手踏進他的家門,與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然而,一起意外交通事故奪去了他的生命,也宣告了她與這個共同生活了20年的“丈夫”毫無關係,50多萬元的交通事故賠償金她分文未得。究竟什麼原因讓她與他20年共同生活一場空?
純情女孩遭遇“有心”老闆
1984年,女孩陳勤在一家飯店打工,認識了常來吃飯的袁帆。一來二去,陳勤就和袁帆熟悉起來,並很快確定戀愛關係。1985年初,陳勤發現自己懷孕了。可關於婚事,袁帆仍隻字不提。在陳勤一再追問下,袁帆終於説出實情。原來,袁帆早已結婚成家,有三個女兒。
聞言,陳勤蒙了。袁帆卻好言相勸:上次你去醫院檢查,我找熟人醫生問了下,你懷的是男孩。這可是袁家未來的希望。你放心,我一定妥善處理好這件事。
所謂妥善處理好這件事,就是給陳勤找個“老公”。在袁帆安排下,陳勤嫁給了一個腦子不是很好一直未娶到老婆的“老實男人”。1985年12月3日,陳勤在嫁到“老實男人”家6個多月後生下了一個男孩。
最開心的莫過於袁帆了,他借腹生子的計劃終於完美實現。陳勤根本沒想到,袁帆接近她是有陰謀的。
事業小有所成的袁帆,最大的遺憾便是膝下無子。老婆做了絕育手術後,徹底破滅了他生兒子的希望。但他不甘心,於是本不花心的他有意找了個“第三者”,發生了這一切。
“小三”轉正20年“老公”遇車禍
在陳勤嫁給“老實男人”後,尤其在生下兒子後,袁帆暗地裏一直與她保持來往,並多方接濟他們娘倆。
雖然“老實男人”腦子不是很好,但他的家人腦子沒壞,通過孩子的出生月份,他們一直懷疑這個孩子不是“老實男人”所生。結婚不到5年,陳勤被“老實男人”的家人趕出了門。這倒是正中袁帆下懷,他幫他們娘倆在鎮上租了房子,正式過起了家外有家的生活。
1995年3月,袁帆的妻子金敏因患癌症不幸去世。袁帆順理成章地將陳勤娘倆接回了家,組成了新的六口人大家庭,二人簡單地辦了幾桌酒席,就算正式結婚了。在當地農村,像陳勤這樣大歲數沒領結婚證的人多的是,她覺得,就算沒有那本證,他們也是夫妻。
然而,一場車禍打破了陳勤一家看似平靜的生活。2015年1月2日,袁帆發生交通事故,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袁帆死後,讓陳勤的生活頓時跌入冰窟。她失去了“丈夫”的同時,也失去了她撫養長大的三個“繼女”。袁家人將陳勤母子趕出門,不許二人蔘與袁帆善後事宜和事故賠償問題的處理。
20年共同生活抵不上一張結婚證?
與袁帆共同生活了20年,最後居然無家可歸,陳勤真是欲哭無淚。經人提醒,陳勤母子將袁家三姐妹和袁帆之母告上法庭,要求獲得袁帆因交通事故死亡而產生的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相應份額。
金湖縣法院如期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幾被告均認為陳勤母子不應該享有賠償金的分配權,原因有三:第一,陳勤是“第三者”;第二,陳勤雖然與袁帆一起生活20多年,但沒有領取結婚證;第三,陳勤與袁帆1995年才在一起生活,袁騰卻是1985年出生,隔了十年,無法斷定親子關係。
20年共同生活還抵不上一本結婚證管用?法庭上,陳勤傷心不已。
法院認為,袁帆妻子金敏於1995年3月31日因病去世,陳勤與袁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最早亦不可能早於1994年2月1日。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且符合相應要件的才構成事實婚姻關係,故陳勤與袁帆共同生活期間不構成事實婚姻關係。經鑑定,袁騰系袁帆的親生子。
據此,法院判決陳勤無權獲得袁帆因交通事故死亡而產生的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的相應份額。袁騰享有袁帆因交通事故死亡而產生的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總額的五分之一。
一審宣判後,陳勤表示接受判決,但十分悔恨自己不知法不懂法,沒有與袁帆領取結婚證,導致今天的悲哀。不過,承辦法官還是鄭重提醒,陳勤與袁帆共同生活20年所產生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陳勤享有權利,陳勤如有必要可以向法院另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