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三把盒子”“二把盒子”“頭把盒子”,説的都是駁殼槍,都是舊中國民間、行伍間的俗稱。至於所指都是哪些型號的駁殼槍,今天就來討論一下。
所謂“頭把”“二把”"三把"中的”把“字,通”號“,是”一把手“”二把手“的”把“。因而”頭把“”二把“”三把“盒子也俗稱作”一號“”二號“”三號“盒子。
先從簡單的説,什麼是三把盒子?
三把盒子就是短槍管、小握把的盒子槍。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因為戰敗的德國不允許生產槍管長度超過100毫米的手槍,所以無奈地將原型毛瑟手槍的140毫米槍管,改短至99毫米,對外稱作警用手槍。該型手槍進入到中國後,被俗稱作“三把盒子”或“三號駁殼槍”。
上圖是朱德南昌起義時使用的駁殼槍,就是一支三把盒子。
上圖系二把盒子(上)與三把盒子(下)的對比,顯見三把盒子的槍管比二把盒子短了很大一戴子。
三把盒子在民國時期,比較多地使用於領導者和女性。
這是王曉棠在電影《海鷹》中的扮相,她手中使用的就是一支三把盒子。另外,老電影《渡江偵察記》中女游擊隊長使用的、《五更寒》中劉書記使用的,也都是三把盒子。
三把盒子的外觀特徵除了槍管短,還有就是使用小握把、槍管有頭箍,這是與二把盒子不同的。
三把盒子就這麼簡單,史上或民間從無爭議。
什麼是二把盒子?
二把盒子也簡單,就是所有標準槍管的駁殼槍。從早期的C96,到後期的M30,都是二把盒子。
上圖是早期海螺形擊錘的毛瑟C96手槍,槍管長140毫米。這便是二把盒子中的一種。
這是西班牙造阿斯特拉900手槍,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旁開門盒子”“七釘盒子”,也是二把盒子的一種。
到了1930年,毛瑟手槍做了小的改動,就誕生了M30型。最初的M30槍管長是132毫米的,到了後來又改回到140毫米。因為有了比常規二把盒子短了8毫米的M30,二把盒子便有了長短之分,管長140毫米的就是長八分,管長132毫米的就是短八分。
上圖是二把盒子的長八分(上)和短八分(下)。
同為M30的二把長八分與二把短八分,如果不放在一起對比,僅看槍管長度,用肉眼不易分辨,但二者槍機滑軌的形狀是不同的,短八分的開有減重槽,而長八分的沒有這個減重槽。請看特寫:
看有無減重槽,是區別二把短八分和長八分最好的方法。當然再細説區別還有多處了,比如商標、槍號等,這屬於發燒友討論的內容,歡迎私下討論,就不在此細説了。
需要強調的是,二把盒子是包括所有槍管長132/140毫米的駁殼槍,是一個泛稱,也就是説,它既包括德國造,也包括西班牙造,既包括半自動的,也包括全自動的,反正只要是槍管長度符合這個標準的,都算。
二把盒子是產量最大、應用最廣的駁殼槍,在民國這個戰爭舞台上,佔了所有駁殼槍的絕大多數。
什麼是頭把盒子?
頭把盒子也就是一號駁殼槍。頭把盒子是什麼,要比三把、二把盒子難説得多。這是一個討論了差不多三十多年、也困擾了筆者差不多三十多年的問題。
大致説來,頭把盒子之説有三個不同的版本。
第一個版本,德造9毫米毛瑟手槍。
這9 毫米的毛瑟手槍,即改開後從外國傳進來又被今天的人們最喜聞樂説的“大紅九”,如圖:
該槍誕生於一戰時期的1916年,故在國外有稱其為毛瑟M1916手槍的。與毛瑟C96原槍不同之處,是其口徑由原來的7.63毫米,變成了9毫米,以通用魯格手槍和MP18衝鋒槍使用的派拉貝魯姆9毫米手槍彈。
北洋政府陸軍部與美利洋行訂立於1924年上半年的合同,可以看作此説的支撐。該合同有以下內容:
“立合同天津美利洋行今承陸軍部總務廳長鬍、軍械司司長姚奉陸軍總長陸飭訂購德造新式一號自來德手槍一千二百枝,每枝隨帶子彈五百粒。所有議定不折不扣價值以及條款開列於後:
“計開價值
“自來德手槍一千二百枝,每枝隨帶子彈五百粒,及撐簧、盤簧、木匣、解錐、試槍棍各一件,每枝連彈及零件價洋七十四元。
“以上共合洋八萬八千八百元。”
這份合同中所説的“德造新式一號自來德手槍”,我猜即“大紅九”,為什麼這麼説呢?因為在1924年的時候,毛瑟手槍流行的“新式”只有兩種,一是短槍管的毛瑟警用型,二是9毫米的毛瑟M1916“大紅九”。合同中所説這“一號”顯然不可能是已經被國人定性為三號的警用型盒子,那麼也就只能是9毫米的“大紅九”。
這合同中説的一號自來德到底是否就是M1916,我認為是,但這僅是猜測,不一定準確,還請方家指正。但頭把盒子即9毫米毛瑟手槍的説法卻是民間流傳最多的一個版本。
第二個版本,山西造11.43毫米“一七”式駁殼槍。
民國山西在兵工的研發與生產上,走的是一條與眾不同的路子,其中就包括這11.43毫米的“一七式”駁殼槍,俗稱“大眼盒子”。如圖:
這大眼盒子,塊頭比一般的毛瑟C96駁殼槍大出許多。請看下面的對比圖:
上圖是毛瑟C96式與晉一七式的前視對比圖,可見兩槍槍身的厚度、彈倉的長度、口徑的粗細,都有很大不同。大眼盒子一稱,就是從其口徑而來。
塊頭大、口徑大,就因為這個,所以至少在冀中,便有了將此槍稱作頭把盒子的説法。
抗戰時曾任冀中游擊隊指導員、後在軍區情報科工作的馬蔭桐,在《戰鬥在敵後》一文中,對於自己的配槍,一會説是“大眼盒子”,一會又説是“頭把盒子”,就很好地説明了“大眼盒子”與“頭把盒子”是一碼事。
第三個版本,長苗盒子。
國民黨青年軍編寫於民國35年的訓練教材《兵器教練 陣勤實施 戰鬥教練》,關於自來德手槍一章中,有這樣的文字:
“種類:因槍身之長短,分左列三種,但各部機能完全相同。
“1,頭號自來德手槍身長十九公分;
“2,二號自來德手槍身長十四公分;
“3,三號自來德手槍身長十公分。”
它這裏的“身長”,實際是槍管長度。至於“十九公分”“十公分”的自來德手槍,則顯然指的是槍管長“180毫米”和“99毫米”的駁殼槍。為什麼與今天對駁殼槍槍管長度的説法不同呢?這可能是誤讀,也可能當年就是這樣的標準。
不論是德國,還是西班牙,都有槍管長180毫米的“長苗盒子”,請看:
這是槍管長180毫米的德國造毛瑟手槍。
這是槍管長180毫米的西班牙造皇家I型手槍。
這是槍管長180毫米的西班牙造MM31手槍。上為20響,下為10響,均是固定彈倉。
這是槍管長180毫米的西班牙造阿斯特拉900手槍。
所有以上德國造、西班牙造180毫米槍管的駁殼槍,便都是青年軍所稱的“頭把盒子”。
以上三個版本的“頭把盒子”,即大紅九、大眼盒子和管長180毫米的長苗盒子,互相排斥,並不兼容。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即它必定是在某一方面大於二把盒子的。
為什麼會出現三種互相矛盾的“頭把盒子”版本?問題出就出在俗稱這兩個字上了。
俗稱這個東西,往往是一個地方一個説法,根本就找不到一個統一的標準。就如同山東人所説的地瓜與四川人所説的地瓜根本就是截然不同的兩個物種一樣。在北洋軍中,頭把盒子可能就是大紅九;在山西或在晉綏軍輻射的華北地區,頭把盒子可能就是大眼盒子;在青年軍中,頭把盒子可能就是長苗盒子。哪個對哪個錯呢?都對。都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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