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買電視機或者一些大的家用電器,一般都是有保修期的。但是,褚大爺卻碰到了一件讓他非常煩心的事情,花高價買的夏普電視機出問題了,雖然找售後修好了,但對方要950元的維修費。褚大爺卻覺得不應該收費,稱電視機還在保修期,還對售後人員説“我家裏有兩輛保時捷跑車,建個房子就花了800萬,差你這點錢?”
原來褚大爺在三年前買了一台電視劇,最近電視機出了故障,於是褚大爺打了服務電話讓維修人員上門維修。維修人員上門之後要求褚大爺提供購買電視機的發票,不然就要收取維修費,可是褚大爺的發票早都不知道放哪裏去了。加上褚大爺又不願意出維修費,所以維修人員只好先行離開了。
後來經過查詢褚大爺確實有購買記錄,於是官方回覆會給褚大爺安排維修人員,結果這一等,等了一個星期,維修人員將電視修好後,想褚大爺收取維修費,這把褚大爺氣得,明明電視都在保修期內,為何還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收取維修費呢?
結果官方的回覆是“電視機整機保修一年,主要配件保三年。您這台電視機購買日期是2015年11月26日,你第二次提交維修請求是2018年11月27日,已超出保修期1天,維修是需要付費的!”這給褚大爺氣得,褚大爺明明在保修期內提交的維修申請,是你們自己沒按時安排維修人員來維修的,現在卻稱過期了。事後,褚大爺也一直沒有給維修費用。
我覺得褚大爺的做法是對的,這是原則性問題,本來就是商家的問題。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