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8日發佈通知,就《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提出,編造、傳播險情、疫情、警情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虛假信息,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為他人有償提供刪除、屏蔽、替換、下沉信息服務;不得從事虛假點擊、投票、評價、交易等活動,破壞互聯網誠信體系。
編造傳播這幾類謠言最高或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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