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技師按摩女性臀部欲強姦 真是心術不正

  男技師按摩女性臀部欲強姦,真是心術不正。29歲的王芳(化名)在石景山區的一家養身館辦理了按摩會員卡,沒想到男技師李某竟然想趁按摩之機對她實施強姦,王芳及時反抗,最終李某未能得逞。昨日,記者從石景山檢察院獲悉,李某因涉嫌強姦罪被提起公訴。

男技師按摩女性臀部欲強姦 真是心術不正

  2015年夏天,王芳在石景山區一家保健養身館辦了一張足療卡,之後連續做了幾次足療,每次都是一個叫李某的男技師為她服務。王芳説,她最初只是做足療,幾次之後,李某説她的身體不太好,向她推薦腿部按摩及臀部按摩。據瞭解,李某共為王芳進行臀部按摩3次。因為之前曾經有店員向王芳解釋過按摩免不了接觸到身體,所以有時李某碰到王芳的私密部位,王芳以為對方不是故意的,即使內心有一些不舒服,也沒有予以嚴厲地制止。

  該案承辦人説,就是王芳的這種沉默,讓李某的膽子越來越大。2015年12月的一天,李某在為王芳按摩時,想趁其不備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

  “發現他要強姦我時,我立即從按摩牀上下來,打了李某兩個嘴巴,並説要報警。他立馬跪下求我,讓我別報警,並要給我錢。”王芳説,她還是選擇了報警,並配合警察將李某抓獲。

  據李某的同事介紹,店內經營的項目有面部美容、足療、經絡按摩,技師不能按摩客人隱私部位,店內也不允許技師自創項目。李某交代,店裏沒有按摩臀部的服務內容,“我按她的大腿根部,主要還是想佔她便宜,這一次我禁不住誘惑,衝動了”。該案承辦人介紹,李某在主觀上具有強行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故意。客觀上,李某欲趁被害人不備,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因被害人反抗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

  承辦人解釋,根據法律規定,強姦的客觀要件包括採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本案中,李某雖沒有暴力、脅迫行為,但利用的是在按摩過程中,技師能夠接觸被害人身體的有利條件,趁被害人不備,欲與其強行發生性關係,這種手段同樣符合強姦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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