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年 10 月 1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正式實施,明確了我國無償獻血工作和宣傳的方向。
《獻血法》和《醫療機構臨牀用血管理辦法》均明確指出,賣血和接受賣血均屬於違法行為。
因為,血液製品算是一種很特殊的醫療製品,當獻血涉及到經濟利益時,不符合獻血資質的人,為了錢會去賣血,非法採血機構也註定會出現。血液來源和採血過程會變得難以監管,衞生安全無法保障,各種疾病的傳播也就很難控制了。
想想 20 世紀 80、90 年代,一些地區的村民因為集體賣血,而產生的「艾滋村」事件,就明白了。
有人會問,幾十年前很多人温飽都難以保障,所以才會賣血,現在大家生活水平提高了,應該沒有為了錢去賣血的了吧?
錯了,賣血拿錢,幾乎等同於不勞而獲。對於很多收入不高的人來説,這種額外的獲利,是求之不得的機會。
看看為了一款手機高喊去賣腎的人有多少?如果真能賣腎,相信我,一定有人會去的。
血庫血量很緊缺?
是。
無償獻血導致的一個後果就是——血量不足,每年獻血的量遠遠供不上用血的量。
以北京為例。一方面,北京的病人量非常大,全國各地的病人都會來北京看病,包括很多需要做大型手術的病人,於是用血量自然就上去了;另一方面,北京經常承辦大型活動,比如奧運會、大型議會等,而舉辦這些大活動是需要部分庫存血液的保障的。
血液需求量居高不下,積極獻血的人數,卻並沒有增多。
政策如何鼓勵無償獻血?
為了鼓勵人們獻血,各地都出台了鼓勵政策,一般是承諾獻血者本人及其直系親屬,能在幾年內免費或優先使用多少血。
在實踐中,「獻血者能免費用血」這個承諾並不是我們理解的那麼簡單。
一方面,「免費」並不是不交錢直接用血,而是要先交錢,然後拿着發票去獻血地的獻血中心報銷費用。
另一方面,也是目前非常無奈的地方:血液緊張,很多時候,即便交錢也不能用血。
因為血不夠,所以鼓勵獻血,而鼓勵的方式是免費用血,然而,要用的時候,血不夠——讓人無奈的現狀。
獻血無償,用血收費的原因?
這裏得解釋一下很多人的疑問:為什麼獻血無償,用血卻收費?其中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並不是。想想看,血液收集起來以後,要經過嚴格的檢測,確保沒有傳染性疾病,之後還要進行分離處理,將血漿和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等分開,保證血液能夠得到最充分的利用。
這些過程,都是要花錢的,再加上人工、儲存、運輸的成本,所以用血是要交一定費用的。
面對「血荒」的無奈之舉
當手術涉及供血豐富的器官時,需要在術前備血。一般手術通常需要要備 2~3 個單位(每單位 200 毫升)血,大手術則會更多。
血液充足的時候,醫院或家屬提出申請就有血用。更多時候,是需要家屬或熱心人拿着「互助獻血單」去血庫捐獻同等容量的血,才能申請備血;在血液更緊張的時候,比如 Rh 陰性血的備血,不僅要捐獻同容量,還得是與患者用血同等血型才行。
這個規定是硬性的,如果不滿足,患者就無法備血,只能把手術延期。
兩難的困境
如果不保證血庫的存量,只出不進,很快就會無血可用。
然而,在手術中遇到緊急情況,醫生也總不會見死不救。
我經歷過一台肝血管瘤手術,手術過程異常艱難,患者總出血近 1 萬毫升,用了差不多 30 個單位的血。當時,手術室的情況跟電視劇一樣,醫生護士邊盯着血壓和心率,邊喊「去血庫拿血,有多少拿多少!」幸運的是,患者手術很成功。
回想起來,這是在血庫有血的情況下,要是沒血,結果就真的不好説了。
解決之道
你可以認為獻血無償的「一刀切」政策簡單粗暴,你可以説獻血或不獻血是公民的自由……不獻血的理由有很多,而鼓勵人們去獻血的道理卻很簡單:大家都不獻血,當病人需要輸血的時候,怎麼辦?當這個病人就是你本人或是親友的時候,怎麼辦?
這裏,就更不要提本身就少見的 Rh 陰性血了。每當看到有人求血的信息,作為醫生,是很能體會到家屬的那份焦慮的。
身體健康的話,獻一次血吧。互幫互助,彼此依靠,是件温暖的事情。這也是熊貓血平台建立的初衷。
至於有人擔心「獻血會不會對身體有害?」這裏先簡單地回答一下:一個健康的成年人,一次獻血 200~400 毫升,不會對身體造成什麼傷害的,也不會輕易感染什麼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