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馬上評|用好負面清單,杜絕“搶跑式”校外培訓

由 時愛蘭 發佈於 經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提出的“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鈎的行為”要求,日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義務教育六科超標超前培訓負面清單(試行),為各地查處培訓機構超標超前培訓行為提供了具體依據。

整治校外培訓機構是一個公眾高度關注的焦點話題。由於諸多因素綜合作用,整頓規範確實存在一定的難度,甚至屢屢陷入“打怪升級”的困境。

正常情況下,校外培訓的本意是對學校教學的有益補充,但問題是,現實中的校外培訓卻嚴重異化成升學競爭教育。校外培訓機構往往以高強度培訓、大量做題、提前教育等模式,培訓學生的“應試”技巧,裹挾家長帶着孩子拼命搶跑,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髮展規律,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十分強烈。

在劇場中,前排觀眾站了起來,後排的其他觀眾為了看到演出也只好被迫站起來,“劇場效應”正是競相參與校外培訓的寫照。當前教育焦慮之所以愈演愈烈,優質資源相對稀缺固然是一方面,販賣焦慮、揠苗助長的課外培訓則扮演了吹鼓手的重要角色。

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相關部門多次出手治理校外培訓機構,明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

然而,由於教育本身存在很大的彈性空間,如何界定超標超前培訓行為,操作起來並不容易。而此次發佈的負面清單,可謂對症下藥,有效解決了這個問題。

具體而言,每門學科的負面清單包括“原則要求”和“典型問題”兩部分。前者從課程標準規定、教科書難度、教學進度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禁止將小學較高學段的目標與內容提前至小學較低學段教學與測評,禁止將初中的目標與內容提前至小學教學與測評,禁止將現行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目標與內容提前至初中教學與測評。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統編義務教育階段相關科目教科書的難度,禁止在寒暑假培訓下學期教科書的知識內容。

客觀地説,此次負面清單中列舉得比較詳細的“典型問題”是最大的亮點。例如,語文要求禁止將生僻字、繁難字作為小學低學段識字與寫字的教學內容(比如《大禹治水》中的“鯀”字),不能要求初中生掌握《文心雕龍》中的文藝理論知識;數學禁止使用繁、難、偏、怪的練習題;英語禁止在小學階段講授國際音標,也不能要求一、二年級小學生進行英語書寫訓練,等等。

可以説,專業性極強的負面清單填補了過去的一些監管空白,為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引導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發展提供了指引,有助於切實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日常監管,也給了那些病急亂投醫的家長一個忠告。

規範與治理校外培訓機構,不是一“堵”了事。教育部印發六科超標超前培訓負面清單,目的不是打壓,而在於引導校外培訓機構走出培訓誤區,迴歸教育本質,從而使校外培訓真正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惟其如此,校外培訓機構才能從“野蠻生長”進階為“有序發展”。

澎湃特約評論員 胡欣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