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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一邊博士擴招,一邊出台分流新政:高水平大學建設,需要高質量博士培養

由 申屠仲舒 發佈於 經典

一邊是博士生今年將擴招,一邊是各大知名高校紛紛出台新政,不合格的博士生將被分流。博士生培養質量越來越受到關注。

博士學位可説是位於學位體系頂點的終極學位,代表了最高水平的學術能力。博士教育以培養學者、科學家和高級研發人員等為目標,這些人力資源對國家進步至關重要,他們創造出新知識和新思維方式,直接和間接地引領了科技發明、文化思想、商業產品、社會服務和藝術作品的創新。因此,博士生培養質量一直是高等教育領域備受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

如今中國高等教育已進入普及化階段,此次的一系列新政是否能夠提升博士生培養質量,併成為我國是否能從高等教育大國邁向高等教育強國的重要風向標。

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我國的博士生培養創造了世界高等教育發展的奇蹟。雖然隨着規模的增長以及培養模式的多樣化,博士生培養質量評價呈現多元化的發展趨勢,但是學術研究能力依然是核心評價維度。歐洲大學聯合會 (European University Association)2019年發佈了對311所歐洲高校調查顯示,97%的高校高度重視博士研究生的具體研究能力,包括學科前沿知識、最新研究方法和技術等,82%的大學同時認為培養博士生學術寫作、學術出版、學術規範等通用類學術能力非常重要。

我國博士生的質量與數量同步增長

新世紀以來,我國博士生培養規模迅速增長。2000年我國博士學位授予數尚不足兩萬名,目前每年已超過6.5萬名。

關於博士生培養質量,國際學術界有一項通用的觀測性指標,就是博士生畢業後能否進入學術機構獲得從事學術工作的職務,進入頂級學術機構博士畢業生的數量和比例是衡量高校培養博士研究生水平的重要依據。

按照這一指標,上世紀80年代,中國開始培養博士生時招生數量很少,以上海交通大學為例,每年僅數十名,同時博導門檻很高,以海外留學歸來的老教授為主,畢業要求也非常嚴格,每篇論文要送40-80個專家評審,博士畢業後全部留校任教。即便如此嚴格的學術訓練,當時的我國博士畢業生依然難以獲得海外認可。其主要原因是當時博士生培養的學術前沿性和規範性都比較弱,因此早期出國的博士畢業生大多需要在海外重新攻讀學位。

上世紀90年代,隨着高等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的加強,國內博士生培養的學術視野和規範性有了很大的改善,大規模的海外留學也讓國際學術界開始逐步認可中國學生的學術潛質,歐美高水平大學開始接受中國博士畢業生做博士後。

新世紀以來,我國大學加強了對在讀博士生髮表國際論文的要求,更多的博士生能通過國際學術平台展現自己的學術才華和科研能力。因此,現在我國高水平大學的一些優秀博士畢業生可以直接獲得海外高水平大學的學術職位,甚至海外頂尖大學的講壇上也開始出現中國博士的身影。

從不認同到願意接受為博士後,再到開放學術職位,這是國際學術界對我國博士生培養水平逐步認可與接受的過程,體現出我國博士生培養質量的整體提升。客觀來看,培養規模不是影響培養質量的因素,我國培養的頂尖博士生已經在國際學術舞台嶄露頭角,雖然我國博士生整體培養平均水平與歐美先進國家相比還存在不小差距,但是在國家對教育、科技的重視和投入下,這些差距會迅速縮小。

修業年限變長是質量縮水還是質量提升?

不久前,部分高校清退逾期未畢業研究生的新聞衝上了熱搜榜,一時間引發了社會對博士生攻讀學位時間的關注和討論。2018年修訂的《高等教育法》第十七條規定“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三至四年。……高等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對本學校的修業年限作出調整。”

事實上,現在攻讀博士學位早已不是花費三四年可以完成的學習任務,而是一場更加漫長的學術馬拉松。不少大學已經將博士基本修業年限提高到四年,還設定了可申請最長兩年的在讀延期政策,到期離校後還可以根據學術工作進展情況延長1-2年學位申請時間。即,從開始博士課程學習到申請獲得博士學位,最長年限可以達到8年之久。但是,為何修學年限大幅延長後還會有相當一批博士生未能按期畢業呢?

博士研究生超年限修業不是我國的獨有問題,而是全球普遍現象。

美國2018年學位獲得者(不包括第一職業學位)博士階段平均修學年限為5.8年,從學科領域來看分別是工程學5.3年,農業和自然資源、生物和生物醫學、健康科學等生命科學5.5年,物理、數學、計算機、地球科學等5.7年,教育科學5.8年,心理學、社會科學6年,人文藝術學科的平均修業年限甚至達到6.8年。歐洲大學聯合會提出的“薩爾茨堡準則”(2005年)也強調控制和縮短博士學業年限。

有人認為,導致博士研究生修學年限拉長的主要原因是論文發表的要求。高校中的確存在部分研究生因為等待論文發表而延期畢業的現象,但這並非主要原因。歐美大學沒有博士畢業前發表論文的要求,平均修業年限同樣很長。

引發博士修業年限變長的最主要原因是我國高校提高了博士生培養的質量要求,開始從“嚴進寬出”向“嚴進嚴出”轉變。與以課程學習為主的本科和碩士階段不同,博士生需要獨立開展對創新性研究,這是一個極具挑戰的艱辛歷程,存在失敗和淘汰的高風險。

據美國研究生院理事會(Council of Graduate Schools)報告顯示,美國博士研究生7年的畢業率為45.5%,10年的畢業率也僅為56.6%。近年來,我國各高校逐步提高了博士生培養要求,各高校強化了質量把控,博士研究生的整體淘汰率已經超過了20%,在此背景下博士研究生的培養週期也自然變長。同時,我國博士學位更加具有含金量。

質量監管需要加強過程控制還是結果監管

雖然博士修學年限拉長是全球性趨勢,但是過長的培養週期會提高培養成本,因此,各國都在積極加快博士生修業進程,與十年前相比,美國博士畢業生的平均修業年限已經縮短了一年左右。改善培養週期過長有效對策就是強化對博士生的指導,核心是加強導師對博士生的指導責任。

2019年2月,教育部發文強調“導師是培養質量第一責任人,要把培養人放到第一位,既要做學術訓導人,更要做人生領路人”。

目前,我國採取加大評估監管的方式,提高博士學位論文的雙盲評審比例,增加學位論文後評估環節,將學位論文抽檢結果與招生名額掛鈎等。

在加強導師指導責任方面,歐洲大學則更強調導師在培養過程的責任。歐洲大學聯合會的報告顯示,絕大多數歐洲大學為了確保博士生培養質量,通過制度建設要求學校、院系和導師都需要承擔對博士生培養的責任,其中導師監督是最主要手段。

除了常規的指派導師,要求博士生定期進行工作彙報等方式外,64%的歐洲大學要求博士生、導師與學院共同簽署書面契約,約定各方責權利,59%的大學鼓勵博士生與導師開展學術爭論,52%的大學規定了導師與研究生見面指導的最低限次。

為了提高導師的指導能力,65%的歐洲大學為導師提供了培訓項目,部分學校甚至採取了強制性導師培訓的措施。理論上講,過程控制比結果監管更有利整體質量的提升,歐洲大學的這些做法值得我們學習借鑑。


作者:楊頡(作者為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管學院書記,研究員)
編輯:儲舒婷
責任編輯: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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