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烏山時評丨安全教育要走出教室

由 華愛利 發佈於 經典

據媒體報道,不久前重慶8名學生在河灘玩耍時,1人不慎失足落水,旁邊7人前去施救一併落水,不幸全部溺亡。溺亡的學生為七女一男,年齡最大的16歲,最小的只有11歲,均為小學生。他們就如還未綻放就已凋謝的花朵。這一不幸事件,令人感到無比震驚和痛心。

據世界衞生組織《全球溺水報告》最新顯示,全球每小時有40多人溺水死亡,每年共有約37.2萬人溺水死亡,半數以上溺水死亡者不足25歲。而我國每年約有5.9萬人死於溺水,其中未成年人佔了95%以上。

每年進入暑期,儘管學校都會給家長髮放“預防溺水通知書”,要求家長看護好孩子,但在我們在身邊也總會有學生溺亡的不幸消息傳出。分析起來,家庭監管不力,學生安全意識淡薄,學生遇險自救能力差等都是重要原因。在這次事件中,7名學生救人不成反而付出自己寶貴的生命,尤其值得我們深思。

要減少這種悲劇的發生,需要幫助孩子樹立健康的生命觀。家庭、學校、社會要共同努力,讓孩子領悟生命的意義,認識到生命是最寶貴的,進而尊重生命、珍愛生命。在他人遇到危險時,要注意避免以成人的道德標準去要求孩子,不要讓“見死不救”的道德枷鎖綁架孩子的行動,讓尚且沒有自保能力的孩子,衝動地作出“見義勇為”的選擇,不但沒能救人,還反而搭上自己的性命,釀成更大的悲劇。作為孩子,在碰到他人遇險時要在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作出正確選擇,既不能不自量力草率行動,也不能不問不管,正確的方法是報警或喊大人來施救。

要減少這種悲劇的發生,需要對孩子進行正確的安全教育。這種教育不能侷限在學校課堂裏,不能僅僅教孩子書本上的安全知識,在幫他們樹立自我保護的意識同時,還要通過實踐傳授生存自救的技能,比如教他們學會游泳和救生。學校應該與社會專業的户外機構合作,為學生開展生存技能培訓,讓學生在大自然中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能力。

要減少這種悲劇發生,不僅家庭、學校要重視孩子的安全,嚴密管護教育好孩子,讓他們不到危險場所、地域活動;還需要政府部門協力共管,一方面完善防護設施、加強隱患治理、做好應急處置,另一方面為孩子提供更多更好的安全活動場所。未成年人的安全,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共擔職責,共同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