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小學一二年級不得紙筆考試
新華社電 記者30日從教育部獲悉,為落實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要求,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教育部日前出台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要求大幅壓減考試次數,規範考試命題管理,合理運用考試結果等。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義務教育學校考試面對的是未成年學生,主要發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畢業生升高中考試(學業水平考試)外,其他考試不具有甄別、選拔功能。
通知要求,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學校和班級不得組織週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佈,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羣傳播。初中各學期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和初三下學期模擬考試成績不得與升學掛鈎。
今年秋季學期是中小學全面落實《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有關部署要求的第一個學期。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強調,新學期開學後,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均衡編班的法律規定,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置重點班,切實做到均衡配置師資。嚴格執行教學計劃,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講新課。嚴格執行作業管理規定,嚴禁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杜絕重複性、懲罰性作業,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作業。嚴格執行考試管理規定,不得違規組織考試,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籤”。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