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募格課堂整合自教育部、齊魯晚報、楚天都市報、河南日報等
編輯 | 學術君
作為研究生,你遇到過“人未報道,學籍存在”這樣的情況嗎?
近日,36歲的李亮(化名)就親身經歷了這樣的“迷惑”事件。據齊魯晚報報道,當事人是這樣回憶的:“我是在山東上的本科,2007年本科畢業,當時報考的河南大學訴訟法學碩士研究生。”通過自身的努力,他在研究生初試中脱穎而出,順利進入到河南大學碩士研究生複試。之後,他按照要求來到河南大學參加了複試。
“我記得那年河南大學複試線是335分,我應該是壓線進入的複試,當時在河南好像呆了三天,複試成績我記不清了,反正最後學校唸的錄取名單裏面沒有我,沒想到今年(2020年)竟然在學信網裏看到了我在河南大學有碩士研究生學籍。”
學信網上存在着一則有關李亮的學籍信息,顯示的學校、專業,就是他13年前考取研究生時所報考的學校及專業,甚至學籍中還顯示“他在學校呆了3年”,而且還有學號。實際上,他當年確實考過這所學校研究生,但並未被錄取。
圖源:當事人向齊魯晚報供圖
李亮表示,2007年報考河南大學訴訟法學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5年。如果2007年9月1日入學,畢業的時間恰好是2010年,“當時我未收到過錄取通知書,發現我有河南大學學籍後,我到人才交流查過我的檔案記錄,河南大學未曾調檔。”
既然未被錄取,也不該被調檔,甚至不該擁有該校的註冊學籍。帶着這一系列的疑惑,李亮先後向河南大學和河南省教育廳反映了此情況。
河南大學校方回應:當時參加複試的一共17人,而李亮當時初試和複試總成績位列第17名,按差額複試的原則未被錄取,之所以出現學籍,是因為工作人員操作失誤導致。
河南省教育部回應:當時是批量註冊的學籍,如果後期發現問題,學籍再給予註銷,是工作人員把關不嚴,存在工作失誤。
在他接連向河南大學和河南省教育廳反映後,現如今學信網上的河南大學研究生學籍已經查不到,不過他保留了證據。現階段,李亮希望事情的解決效果是:他提出要求恢復學籍、公開賠禮道歉以及賠償損失。
以上這位同學也算是及時發現問題,並聯系校方進行了個人學歷信息的修改,不過這類事件實屬新奇,這也不禁引發我們思考:高校管理研究生學籍,是否存在過紕漏的情況?
通過蒐集以往信息,小募發現:此前據楚天都市報報道,有位向女士考上了武漢理工大學研究生,因錄取通知一直沒送達,一年後學校才發現人沒來。
她稱,因為沒有收到錄取通知書,她以為自己名落孫山。沒想到時隔一年後,9月份正值高校報到時期,她接到了武漢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的電話。從電話中,她才得知,早在一年前,她就被該校錄取。
2014年底,向女士報考了武漢理工大學外語學院研究生,並開始複習。研究生入學初試成績為321分,雖然分數不算高,但她因符合國家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要求,於是順利進入複試。據瞭解,這一計劃是國家為西部地區培養少數民族高學歷專業人才,而制定的一項計劃。3月底複試以後,她在家等待錄取結果,但一直沒有音信。
向女士在來年的9月突然接到一個電話,打電話的是該校研究生院招生辦的老師,那位老師詢問她為何沒有到學校報到,如果不來上學的話,就要她自己寫一個申請,退掉研究生的學籍。此時,她才驚訝地得知,自己其實早已被該校錄取了,她隨後在國家教育部的“學信網”上查詢,果然查到了自己的學籍信息。
早就被錄取了,為何沒發送錄取通知書?
武漢理工大學回應:學校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經過調查,去年學校確實已經錄取了向老師,也已經在學校的“信息公開網”上公佈了錄取名單,但“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錄取學生名單是單獨公佈的,可能向女士自己疏忽了沒有看到。另外,錄取通知書也通過圓通快遞寄送出去了。
隨後向女士本人稱“從來沒有收到過這份快遞。”通過學校提供的快遞單號,她也沒能查找到這份快遞的投遞狀態。並且可以通過查詢學信網可以瞭解到,向女士的網上學籍信息顯示:入學時間是2015年9月1日,預計畢業時間是3年以後。
記者對校方繼續追問:既然通過了考試,發了錄取通知書,為何今年學校才發現向女士沒來報到?
對此,武漢理工大學該項工作負責人介紹,按照規定和計劃,入學第一年,向老師需要到陝西一所大學參加培訓,今年才會回到武漢來上學,錄取之後,他們就向陝西那所大學發送了錄取名單,但該校也沒聯繫向老師詢問是否上學,直到今年,他們清查學籍,這才發現問題。“學校寄了錄取通知書,而快遞又沒有退回,以為向女士收到了。”
對於事件後續的處理,武漢理工大學表示,他們正在積極爭取,圓向女士的研究生夢。對於向女士來説,由於校方的疏忽,本人的再無複查,讓她錯失了此次研究生上岸的機會,這也無不反應了高校對於研究生學籍管理存在的披露情況,事發之時,更多的是將責任化小,再以看似合理的方式應對解決後,爭取“小事化無”以避免爭端。
通過以上高校在管理學生學籍披露出的問題來看,近年來,不管是教育部還是高校聯合組織,都曾有計劃地加強此類工作,已加強高校行政管理的進程避免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教育部曾在2007年下發一則《關於印發的通知》,明確指出:高校需對擬錄取考生予以準備案並辦理錄取手續,每年9月1日之前將本校招生錄取信息報教育部。教育部對所報錄取數據信息彙總審核後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分發至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供高等院校核對。
這也是進一步加強“高校新生報到複查合格,准予註冊取得學籍”的完整工作流程,確保每一個擁有入學資格的高校學生順利入校、完成學業。
- 2019年12月3日,第九屆“C9高校研究生學籍與獎助管理工作”研討會在清華大學召開。研討會上,與會人員圍繞研究生學籍和獎助管理工作展開深入研討,各高校介紹了最新工作進展,分享了優秀案例,交流了工作中的難點,對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進行了深入詳細的交流探討。
-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也印發了《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2020級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和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要求五大條:(一)及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二)嚴格入學資格複查。(三)組織入學專業複測。(四)建立學生學籍檔案。(五)嚴肅處理違規行為。且具體指出:各高校要在新生入校後3個月內按照國家及我省招生規定對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等進行復查。
同時,要求各校及時完成且上報:要求各高校新生入學相關工作完成後,應及時總結各項工作開展情況並形成總結報告,於11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報省教育廳學生處。
隨着全國各省、各地以及各個高校逐步加強學生學籍管理的措施,爭取達到校方、教育部、本人,三方有關入學信息的互通有無,以此確保將學生並未得知自己被錄取的此類情況扼殺在搖籃裏,儘可能地保障每位學子入學的公平權利。
近日,通過高校對於學生學籍的有效工作監管下,也就此公平問題,做出了進一步的懲罰措施:
河南一男子2018年考上海南大學研究生後,開啓了他的研究生生涯。此後,學校對研究生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時,發現該生提供的入學資格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情形,所以取消其學籍。但該生不服該決定,將海南大學告上法庭。法院最終判定:取消學籍決定程序合法。
綜上所述,作為學生的我們,無法干預高校管理層面做出的措施,不過,可以從我們的自身角度出發避免遺憾的發生,比如及時複核信息是很有必要的,畢竟對於研究生上岸難得的機會,自己也要積極爭取進一步的落實工作。
本文來源:募格課堂整合自教育部、齊魯晚報、楚天都市報、河南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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