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20日電(記者張爍)為規範個別競賽在組織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教育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競賽主辦單位全面開展自查,對以往獲獎項目的真實性、獨創性進行復核。
通知要求,要堅決避免參賽項目明顯不符合學生認知能力現象的發生,堅決防止由家長或其他人代勞等參賽造假行為。通知要求,在複核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評審辦法、評審標準,健全異議處理機制、監督機制等,對申請參評的競賽項目嚴格把關,特別是加強資格能力審查,實施全程跟蹤,堅決避免參賽項目明顯不符合學生認知能力現象的發生,堅決防止由家長或其他人代勞等參賽造假行為。
通知明確,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必須堅持公益性,做到“零收費”。任何競賽獎項均不作為基礎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加分依據。
教育部2018年印發《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從2019年開始審核並公佈競賽名單,嚴控競賽數量。
據瞭解,教育部將進一步加強對審核通過的競賽的管理,嚴肅查處競賽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或者經警告、提醒仍不改正的,將從競賽名單中移除,並不再受理舉辦單位舉辦競賽的申請。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21日 1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