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師計劃”今年起實施,免學費有編制,歡迎考生報考

長江日報6月21日訊 長江日報記者21日從湖北省教育廳獲悉,為推動鞏固拓展教育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從2021年起,教育部每年在全國普通本科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1萬名左右的優秀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和地方師範院校承擔招生及培養任務,採取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的方式,為832個脱貧縣(原集中連片特困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中西部陸地邊境縣(以下統稱定向縣)中小學校定向培養一批優秀教師。

9所師範院校進行重點培養

“優師計劃”分為國家“優師計劃”和地方“優師計劃”。湖北省面向7個市州的27個縣(市)和神農架林區實施“優師計劃”。我省國家“優師計劃”由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6所部屬師範大學承擔培養工作。我省地方“優師計劃”共招錄420人,由湖北師範大學、黃岡師範學院、湖北第二師範學院3所省屬本科師範院校(以下簡稱培養院校)師範類專業中獲批國家一流專業或通過師範類第二級認證專業承擔培養工作。 

培養院校將明確培養目標,設置畢業要求,優化課程體系,針對“優師計劃”師範生開設系列特色課程,集中優質資源支持“優師計劃”師範生培養,“優師計劃”師範生相對集中管理,統一組織教育教學和實習實踐。有關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將緊密配合培養院校開展教育見習、教育研習、教育實習等實踐環節,讓“優師計劃”師範生深入瞭解當地教育發展形勢,厚植教育情懷。             

面向全省考生招考錄取

據介紹,“優師計劃”面向全省考生招考。考生報考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符合我省統一高考報名條件並參加我省2021年統一高考;熱愛教育事業,自願報考並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畢業後到定向縣域中小學履約任教6年;具備從事教師職業的身體條件。

填報志願。由部屬高校承擔培養任務的“優師計劃”,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志願填報在本科提前批平行志願欄。由省屬高校承擔培養任務的“優師計劃”,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志願填報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單設志願欄內。網上填報志願時間是6月29日8:00至6月30日17:00。      

簽訂協議。部屬高校承擔的“優師計劃”,錄取後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與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對未簽訂協議的考生,高校不為其辦理入學報到手續。省屬高校承擔的“優師計劃”,集中填報志願階段截止後,省招辦將填報省屬高校“優師計劃”志願並達到批次成績的考生名單按一定比例提供給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公佈的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與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後,由省招辦辦理錄取手續,招生院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錄取和退檔。部屬高校承擔的“優師計劃”按平行志願規則投檔錄取,一經錄取,不退檔、不補錄。報考省屬高校承擔的“優師計劃”且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協議的考生做退檔處理,繼續參加後續批次的投檔錄取。 

享受“兩免一補”,畢業履約任教有編有崗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和協議書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培養院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考生錄取後,其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畢業後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其履約任教所在定向縣。            

“優師計劃”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參照師範生公費教育相關政策,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

國家“優師計劃”師範生畢業後,可以通過雙向選擇在全省28個定向縣就業,履約任教6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仍未落實就業崗位的,由省教育廳協調相關市(州)統籌安排到有崗位需求的定向縣就業。地方“優師計劃”師範生畢業後,按照簽訂協議的市(州)所制定的考核安置方案,安排到該市(州)所轄定向縣域中小學履約任教6年。

做好履約服務,重視並支持職後發展 

省教育廳統籌指導做好“優師計劃”師範生履約服務各項工作。各有關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培養院校支持“優師計劃”師範生職後專業發展,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優師計劃”師範畢業生參加“國培計劃”等各級教師培訓項目,以及訪學交流、教學技能競賽等活動。 

培養院校建立跟蹤指導機制,通過在線平台等多種形式提供優質教育教學資源,開放學校舉辦的培養培訓活動,持續支持“優師計劃”師範畢業生專業發展,為其成為合格的優秀教師創造良好成長條件。

湖北省面向7個市州的27個縣(市)和神農架林區實施“優師計劃”,具體範圍如下:   

“優師計劃”今年起實施,免學費有編制,歡迎考生報考

(長江日報記者陳曉彤 通訊員梁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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