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丨不許帶手機卻賣手機給學生,如此學校與“學店”何異

由此受到傷害的,顯然不只是學生和家長,還有一所學校的聲譽。

8月26日,有家長反映浙江樂清市雁蕩山旅遊學校不讓學生帶手機,卻賣手機給學生。隨後,校長回應稱所售手機為“綠色手機”,所收費用都存在個人賬户,充當話費。8月27日晚,當地教育局通報稱,該校校長被免職,手機全部收回並全額返還費用。

網上發佈的視頻顯示,銷售手機是在教室裏進行,講台前擺了一排課桌,銷售人員坐在課桌前講解、辦手續,學生或家長排隊來購買。如此另類的“開學第一課”令人感到費解:既然不允許學生攜帶手機入學,為什麼要在教室裏現場兜售手機?

快評丨不許帶手機卻賣手機給學生,如此學校與“學店”何異

↑圖據我們視頻截圖

相比起令人費解的做法,學校負責人的解釋同樣讓人不解——以前學生帶來的手機由學校統一存儲、保管,“我們存了手機後,沒有能力發放給學生。”能收繳、能存儲、能保管,就是“沒有能力發放給學生”?不知這所學校一個班級有多少學生,把手機發給學生需要消耗多少時間?

現實來看,這所學校的“能力”似乎不在於如何處置學生手機,而在於怎樣向孩子推銷新手機。1400多塊錢的價格,看起來雖然不算貴,但對於學生手機來説也不便宜。按照學校負責人的説法,此次在學校銷售的手機安裝了“小綠傘”軟件,可以過濾遊戲網站和黃色信息,是“綠色手機”。姑且不説這種解釋多少有點廣告嫌疑,就算“小綠傘”軟件真那麼神奇,直接推廣安裝在學生原有手機上不就行了,何必強制孩子們換手機?

今年年初,教育部辦公廳下發《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令人沒有想到的是,這所學校竟然敏鋭地從中發現了“商機”:《通知》只是要求學生不能將手機帶入學校,而學校竟然把銷售人員帶進校園做起了買賣。這種陽奉陰違的做法,不僅是對學生家長利益的傷害,更是對管理規定的無視。

實際上,類似事情還有不少,最常見的就是學校內部價格畸高的超市和小賣部。提起設置超市、小賣部的初衷,無論是為孩子健康着想,還是其他什麼説辭,都難掩個別學校管理失範的現實,以及與生爭利的衝動。有鑑於此,教育部等四部門發佈《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相比起超市和小賣部,手機這類高價商品進入校園其實更令人感到惶恐——隨着“手機櫃台進駐校園,這所學校距離“學店”還有多遠?

身處輿論漩渦之中,雁蕩山旅遊學校的校長被免職一點也不冤,但此事給人留下的反思不止於此。教育主管部門的禁令,如何異化為這所學校的“生意經”?這是校長一意孤行,還是學校內部達成了某種共識?這些問號,顯然都需要用詳盡的調查一一拉直。

純淨的校園裏面,一個荒唐的創意,竟能演變為一種荒誕的現實。由此受到傷害的,顯然不只是學生和家長,還有一所學校的聲譽。無論如何,這件事不應該輕易就算了。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趙志疆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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