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校園食品安全光“禁”小賣部還不夠

保障校園食品安全光“禁”小賣部還不夠

圖、文/王 鐸

近期,教育部聯合國家衞健委等四部門印發《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其中規定,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不得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不得對含糖飲料、調味面製品等零食進行廣告宣傳。該指南適用於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營養與健康學校,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營養與健康學校參照執行。(據央廣網7月18日報道)

不得在校園內設置小賣部,體現出保障學生食品安全的決心。更好保障校園食品衞生,光“禁”小賣部還不夠,需要家庭、學校、相關部門以及全社會形成合力。


來源: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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