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福州市加強衞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十項舉措》。
據悉,福州市將面向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四川大學、浙江大學、中山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南方醫科大學引進全日制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以及畢業於上述學校並在上述學校工作的教學、科研人員(含博士後)。其中,博士直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碩士直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且不受用人單位崗位總量和設置的限制。
引進博士和醫學類“雙一流”建設學科碩士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由衞生健康單位直接考核確定。對於兒科、精神科、重症醫學等緊缺急需專業人才採取“一事一議”方式引進。
福州市計劃5年內引進30名醫療衞生類領軍人才重點培養,給予每人每年50萬元研修培養經費。
引進名醫來榕“師帶徒”,給予名醫“師帶徒”補助,按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每人每年10萬元、5萬元的工作經費補助。
對存量人才,福州市實行人才認定傾斜,把“能看病、看好病”的好醫生選出來;選派人才訪學研修,由福州市人才發展基金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補助;支持在職人員學歷提升,獲得博士學位的給予10萬元補助,衞生健康單位與人員簽訂至少5年服務年限;支持中青年科研重大項目,給予每個科研項目25萬元經費支持。
對在鼓樓、台江、倉山、晉安四城區購房的市屬單位引進的衞健人才給予一次性購房補助,其中全日制博士50萬元、國內“雙一流”建設學科醫學類全日制碩士15萬元,並可享受福州市其他人才住房優惠政策;給予博士人才職稱待遇傾斜,在單位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可直接享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待遇;通過“榕博彙”“好年華 聚福州”等招聘的衞生健康人才的子女,可由人才工作所在地或子女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優質學校就讀。(記者 何佳媛)
(福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