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頻見到教育機構
利用霸王條款讓消費者
陷入“維權難”境地的新聞
讓人很難放心消費
近日
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出手了!
聯合發佈
《關於對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的通知》
為消費者打了一劑“強心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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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確
對校外培訓機構
尤其是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
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
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開展集中整治
培訓機構這些行為
將被嚴厲查處
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
來看時間路線圖
1
2020年10月-12月
組織部署
各地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工作機制,制定本地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收集、評審不公平格式條款。
2
2021年1月-8月
集中整治
各地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大工作力度,綜合運用行政指導、執法手段,針對校外培訓行業中存在的合同違法行為集中進行整治。
3
2021年9月-11月
總結上報
各地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要對工作進行總結,並向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上報書面工作總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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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消費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