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馮琪)10月12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通報了安徽、江蘇和廣東三省部分普通高中違規招收借讀生的查處情況,並要求今年10月底前,各地組織開展一次違規招生集中排查,並於11月底前報送排查整改情況。
安徽、江蘇和廣東查處違規招收借讀生情況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公佈的《關於幾起普通高中違規招收借讀生查處情況的通報》(下稱《通報》),安徽省亳州市渦陽四中違規招收借讀生528人,並收取借讀費431.27萬元。2020年8月,渦陽縣委巡查組發現渦陽四中違規招生問題,並要求該校立即整改,但到2021年春季仍未整改到位。2021年5月,安徽省教育廳約談了亳州市和渦陽縣教育局負責人。亳州市委市政府成立的專項調查組進駐渦陽四中開展調查、督促整改,責令該校全部清退了借讀生,將借讀費全額退還學生家長。
據悉,隨後安徽省教育廳責令亳州市教育局作出書面深刻檢討,亳州市紀委、渦陽縣委分別對渦陽縣教育局和渦陽四中有關負責人給予約談提醒、通報批評、黨內警告處分和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理。
第二起情況為,江蘇省淮安市北師大淮安學校違規招收借讀生25人,並一次收取三年借讀費294萬元。淮安市教育局責令該校全部清退了借讀生,將借讀費全額退還學生家長。江蘇省教育廳對該校違規招生情況進行了通報批評,淮安市教育局取消了該校評優評先資格,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對該校主要負責人依規進行黨紀政紀處分,對開發區社會事業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分管處室主要負責人啓動了問責程序。
第三起情況為,廣東省廣州市46所學校違規招收借讀生201人。廣州市教育局責令有關學校全部清退了借讀生,對有關區教育局和學校負責人進行了約談批評,並取消違規招生學校負責人評優評先資格,核減有關民辦學校招生計劃。
10月底前各地組織一次違規招生集中排查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在《通報》中強調,各地要高度重視,引以為戒,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招生管理,切實維護招生公平。
一是健全日常監管機制。要加快建立健全地市級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網絡平台,確保“陽光招生”。要充分利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學籍管理,確保“人籍一致”。
二是加強招生工作督查。要結合本地違規招生易發、多發關鍵環節,認真制定違規招生問題清單,隨機抽查,重點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查處整改。2021年10月底前,各地要組織開展一次違規招生集中排查,並於11月底前報送排查整改情況。
三是強化違規招生問責。要切實加強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管,暢通羣眾舉報和受理申訴渠道,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於嚴重違規招生行為,要及時通報,並依據《教育督導問責辦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
新京報記者 馮琪 校對 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