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閲讀
污水資源化利用本身具有較強的公益性,既需要市場積極參與,也需要政府規範引導,要通過建立使用者付費制度,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鼓勵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
污水治理是個老話題,但污水資源化利用卻是個新課題。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從國家戰略高度對污水資源化利用做出全方位部署,這還是頭一回。
有人認為,如此大力度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在我國人多水少、水資源時空分佈不均、與經濟要素之間不適配這個基本水情下進行考量。目前,我國人均水資源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根據過去20年數據測算,我國城鎮化率每提高1%,城鎮生活用水要增加16.7億立方米。顯然,水資源短缺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主要瓶頸,而加快污水資源化利用正是解決我國水資源短缺的重要途徑之一。
近年來,我國年均污水排放量達750億立方米,且呈逐年增長態勢,但再生水利用量尚不足100億立方米。一邊是很多地方“喊渴”,一邊卻是大量再生水資源被白白地浪費掉。一些缺水地區千方百計尋找替代水源,甚至不惜成本地遠距離調水或搞海水淡化、開採深層岩層地下水等,總體看這些舉措在可操作性或經濟性上尚存在短板。相比而言,污水資源化利用不僅可以就地造水,而且對生態環境影響低,具有明顯的綜合優勢。
既然比較優勢明顯,為何污水資源化利用實施起來困難重重?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再生水價格機制不完善,缺少合理的收費和激勵機制,導致企業對再生水使用積極性不高。此外,水質標準覆蓋不全面、水質分級標準缺失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缺乏統籌等,也是造成再生水使用成效不明顯的重要因素。
針對上述難點堵點,《指導意見》從全局高度把污水資源化利用融入當前水資源格局中,在“節水優先”的治水方針下,節水和治污統籌推進,強調把污水資源化利用作為節水開源的重要內容,推動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制度,促進其與城市供水體系的有效銜接,真正實現污水作為“第二水源”的功能。
當然,污水資源化利用從“善治”到“善用”,要充分發揮好再生水價格形成機制的作用。一方面,污水資源化利用本身具有較強的公益性,既需要市場積極參與,也需要政府規範引導,要通過建立使用者付費制度,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鼓勵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另一方面,要通過項目融資、專項債券、綠色金融等手段,提高社會資本進入污水資源化利用領域的積極性。
需要指出的是,污水資源化利用不只是一個簡單的水資源問題,未來的污水處理廠也不會只停留在單一的污水處理上,它還可以是一個資源生產的工廠,比如污水中大量的磷、氮等物質可以轉化為農作物的肥料,污水處理中產生的熱量可以作為地熱資源用於建築物供暖等。污水資源化利用的過程,也將是公用事業走向更為廣泛產業化的過程。
不僅如此,污水資源化利用還將成為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和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有效動力。目前,全國已建成並投入運營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有4000多座,日總污水處理規模超過2億立方米,位居世界第一。未來,隨着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深入實施,在盤活現有存量資源的同時,將帶動一批污水處理廠新建或提標擴容改造,同時催生出污水先進設備研製、運營維護服務等新業態新模式,形成規模龐大、前景廣闊的生態環保增量市場。(顧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