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高校漲費 如何漲得更明白更合理?
步入9月,全國各地迎來開學,但對民辦高校河北外國語學院專科的大一新生來説,除學費外費用全部上漲,漲價5000多元,本科新生的費用也出現了較大上漲,在網絡上引起了不少新生的不滿。(9月13日澎湃新聞)
民辦高校沒有國家撥款,多靠每年的學費來維持辦學,所以學費較貴。在住宿費方面,也是根據各校條件來決定的,一些民辦高校的住宿條件比較好,收費也就相對較高。學費和住宿費由民辦高校自主定價,是落實民辦高校辦學自主權的應有之意。所以説,民辦高校收費漲價,屬於學校的自主權範疇。
事實上,已經有不少省市規定民辦高校可自主定價,從政策實施效果看,大部分民辦高校學費標準提升約50%。但是,學校有自主權,學生也要有知情權。
按照相關要求,民辦高校應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在招生宣傳和新生入學報到期間,應按規定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執行時間、收費範圍、退費政策和收費減免規定、學校投訴電話等內容。凡已向社會公示收費標準的學校,必須按公示的標準收費,不得再行提高收費標準。因此本次事件中,河北外國語學院臨近開學調整收費項目和標準是否符合相關政策規定,還有待相關部門調查核實。
尊重學生的知情權,還要建立民辦高校“優質優價”機制,讓高質量對得起高收費。從現實看,往往是一些民辦高校綜合質量越差,收費反而越高。這就需要加快民辦高校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設,在平台及時發佈民辦高校辦學信息,包括民辦高校的辦學類型、收費標準、教學和科研成果、就業率等,統統公佈出來,讓學生、家長據此合理選擇,也倒逼民辦高校之間的良性競爭,體現出“優質優價”的市場機制。
另外,民辦高校同樣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高收費不忘低收入者,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也應該在民辦高校享受到公辦高校的一些待遇,不至於讓他們因貧退學。 □丁慎毅
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