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家助學貸款額度提高4000元

由 太史憶秋 發佈於 經典

  國家助學貸款額度提高4000元

  學生還款壓力變化不大,地方財政支出不會有大的增加

  經濟日報北京9月14日訊(記者李華林)14日,國新辦舉行吹風會,介紹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有關情況。記者瞭解到,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8000元將提高至不超過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則由不超過12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6000元。

  據介紹,在高等教育階段,我國已形成了政府主導、學校和社會積極參與的“獎、貸、助、勤、補、免”全方位資助體系。國家助學貸款是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的一項重要資助政策。“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和外部環境變化,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實施也面臨部分政策措施需要調整、管理有待完善等問題。”財政部部長助理歐文漢表示,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通知》,對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作了進一步調整完善,新政策從今年秋季學期起執行。

  有人擔心,國家助學貸款額度提高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貸款額增加,還款會受到影響。國家助學貸款不良率會不會上升?

  財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長黃家玉表示,政策規定的國家助學貸款額度是指每名學生每年最多可貸到的錢,是一個限額,而非一個固定的數額,學生可根據自己每年需繳納的學費、住宿費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在額度範圍內自主確定。“關於提高助學貸款額度後還款壓力問題,財政部、教育部做了反覆測算,結果顯示,學生還款壓力變化不大,不會因為貸款額度的增加而導致貸款不良率大幅度上升。”黃家玉説。

  國家助學貸款額度提高後,財政貼息也相應增加,那麼,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是如何分擔的?地方財政負擔是否增加?

  “在國家助學貸款中涉及財政支出的,不僅是財政貼息這一項,部分風險補償金也需要由財政來承擔。”歐文漢表示,這兩部分資金的央地分擔情況,可根據學校隸屬關係、學生生源地等因素分為兩種,一種是中央高校學生貸款產生的貼息,以及應由財政承擔的風險補償金,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

  另一種是地方高校學生貸款產生的相關費用分擔,具體又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校園地助學貸款,也就是入學後在學校辦理的貸款,其產生的貼息和應由財政承擔的風險補償金由地方財政承擔。第二類,在本省份就讀的學生在自己家門口辦理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產生的貼息由地方財政承擔,所需風險補償金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第三類,跨省就讀學生辦理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產生的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由中央財政承擔。“總體計算下來,生源地助學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金,中央和地方財政支出的比例大約是各佔一半。”歐文漢表示。

  至於此次政策調整對地方政府財政支出的影響,歐文漢表示影響並不大。“雖然貸款額度提高會相應擴大貸款規模,增加地方財政承擔的貼息,但在提高貸款額度的同時,生源地風險補償金比例也做了相應調減,調減為當年貸款發生額的5%,這塊由地方財政承擔的資金支出相應減少。這樣一增一減,全國算總賬,基本可以對沖,地方財政支出不會有大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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