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靜 李巖松
近日,老年人再就業的話題進入公眾視野。
就在一個多月前的8月24日,中國老年人才網正式上線。網站上線至今,一些老年人在退休後重返職場,主動迎接挑戰。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有2.64億,佔我國總人口比例的20%,截至2021年,這一數字已經上升到超過2.67億人。“十四五”時期,我國將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
老年人再就業,這是老齡化社會給出的新命題。如何推動老年人的資源開發?如何促幫助老年人“老有所為”?老年人就業環境還存在哪些障礙?重陽節前夕,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進行多方採訪。
應聘老人:60歲再就業,我們有我們的優勢
9月1日,是學校開學的日子。曾凡清沒有像以往一樣去學校,因為他正式退休了。
曾凡清今年60歲,在杭州一所小學當語文老師已經有39個年頭。辦理退休手續時,曾凡清的心理落差很大。“我感覺我有濃厚的教育情懷,教育熱情還沒有泯滅,突然到年齡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了,我心裏難以接受。”
曾凡清想,退休以後,自己能幹什麼?
在新聞報道中,曾凡清看到老年人才網上線的消息。“我有資源,有經驗,身體條件也能工作,我想繼續做教育工作。我之前上過網課,具備上網課的技能,所以當網課老師也是可以的。”第二天,曾凡清就投遞了簡歷。
曾凡清外出遊玩(受訪者供圖)
曾凡清説,工作佔據了他過去絕大多數時間。“身邊退休的朋友,有的人在少年宮代課,有的人看孩子,有的人選擇旅遊,有的人跳跳廣場舞之類的,享受晚年生活。但是我不願意閒下來。”
“我們老年人有我們的優勢,我們也要活出我們的精彩。”曾凡清説,“我認為學習是終身的事情,我也樂於接受新鮮事物,我們要與時代同步。”
退休一個月以來,曾凡清一邊找工作,一邊寫文章,總結自己過去的生活經歷。他還是保持着原本的生活作息和鍛鍊習慣。每天,曾凡清走路加跑步,都要完成一萬步。他還喜歡打籃球,練習書法,看書看報,充實自己的生活。
“老年人需要再就業,哪怕時間只是一年、兩年或者五年。第一,這對於老年人的心理是有益的。第二,這些人是有經驗的,可以避免資源浪費。第三,如果老年人都在公園等場所,會佔用社會資源。第四,老年人再就業,是社會進步的體現,是關愛老年人的體現。”曾凡清説。
用人單位:他們不是發揮餘熱,真的是發光發熱
最近一段時間,春榆學社的負責人王洪川忙着相關招聘崗位的面試。
老年人才網上線後,王洪川第一時間註冊了企業賬號,併發布多條招聘老年教師的信息。一個多月以來,王洪川已經成功招聘了書法、繪畫、古箏等多位老師,均為退休後的老年人。
最初,王洪川在招聘時,並沒有對應聘者的年齡設限。“老年人有劣勢,他們不能像年輕人那樣通勤,或者外地出差。但我們是一家互聯網老年教育公司,主要是線上兼職工作,所以老年人在這裏工作反而有了優勢。”
除了時間合適,話題更加匹配,交流更加融洽之外,王洪川發現,“這些老年人來工作,因為出於他們的興趣,所以很負責。他們懂得老年人的需求,講的知識適合老年人聽,學員們的學習效果更好,我們也更傾向於找退休老年人來我們平台教學。”
王洪川(左)
這段時間,與退休老年人接觸後,王洪川也對他們有了新的瞭解。他説:“這些老年人對於‘再就業’這個詞有不同的看法。理論上,他們是退休了。但他們有興趣和專長,想要繼續發揮自己的能量。這不完全是‘再就業’的心態,而是想輸出自己的價值,產生一些收入回報。最重要的是,他們想讓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實。不能説是發揮餘熱,真的是發光發熱。他們有時間,有能力,有興趣,有力氣,去做這些事情。”
老年人在應聘過程中,也有疑惑和迷茫的時候。“他們擔心不會用軟件,是否能勝任這份工作。另外,他們格外認真,會了解單位是不是正規,甚至找子女幫忙確認。”王洪川説。
專家:在政策、法律等方面進一步完善
山東省老年學與老年醫學學會秘書長、山東大學現代傳播研究所所長楊善民表示,老年人才網上線,是一件利好的事情,有助於老年人再就業。
楊善民表示:“我覺得應該鼓勵老年人再就業、再創業。老年人能夠繼續發揮自己所長,事實上是繼續與社會保持聯繫。這也是老年人保證自己身心健康的一種方式,能夠實現個人價值,還有利於社會發展。”
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把老有所為同老有所養結合起來,完善就業、志願服務、社區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發揮低齡老年人作用。在學校、醫院等單位和社區家政服務、公共場所服務管理等行業,探索適合老年人靈活就業的模式”。
然而,當前老年人再就業仍存在不少盲區和難點。楊善民認為,第一是觀念問題。“有的老年人認為,辛苦了一輩子,退休後要好好休息,去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發展自己的愛好和特長。另一部分老年人認為,照顧孫輩,照顧家庭,可以把年輕人解放出來,這也是一種付出。還有一部分老年人,希望通過自己的特長服務社會,這也應該得到理解和尊重。”
第二是法律方面。目前,我國職工退休年齡是男性60週歲,女幹部55週歲,女工人50週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簡稱《條例》)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楊善民表示,這實際上意味着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喪失了勞動法上的勞動者身份,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只能簽訂勞務合同,也就失去了勞動法的保護。同時,不能確定勞動關係,也就意味着不存在繳納五險一金的問題。楊善民説:“要解決退休老年人再就業的問題,需要在政策、法律等方面進一步完善。”
律師:擬定老年人再就業合同需注意
針對老年人就業、再就業合同擬定,山東博翰源律師事務所賈瀾濤律師提出了七項建議。
一、用人單位與老年人建立勞務關係一定要善意的簽訂書面合同,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基本精神體現到合同內容中。
二、工作時間須在合同上明確約定,除特別清閒崗位外,建議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六至七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5日。
三、工作內容須在合同上明確約定,老年人在一方面或多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但適應新的變化需求心力不足,工作內容要結合老年人積累的知識經驗,並充分考慮到老年人心力不足的問題。
四、約定用人單位為與其建立勞務關係的老年人購買商業人身意外險,保障老年人在工作中和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人身意外風險。
五、約定好緊急聯繫人,緊急聯繫人儘量約定為子女,並約定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或終止用人單位都及時善意的和老年人子女溝通,沒有子女的老年人適當約定緊急聯繫人。
六、約定體檢事項,定期為工作的老年人進行體檢。
七、根據不同的崗位和工作內容,進行安全培訓和業務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