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我大明女子無論貧窮富賤,嫁為人婦時皆可穿皇室服裝——鳳冠霞帔

由 宮繼梅 發佈於 經典

很開心又一次和您見面,探究歷史,悟出道理。讓我們一起打開歷史的卷軸,我將帶您一起探究這段歷史。

我大明女子無論貧窮富賤,嫁為人婦時皆可穿皇室服裝——鳳冠霞帔——大明開國皇后馬皇后,經常在抖音等各個平台上刷到這樣一段話 所以今天我就來給大家講一下,大明女子嫁娶時是否可穿鳳冠霞帔 。

在明朝典籍中,並沒有任何明文規定允許鳳冠霞帔可用於尋常百姓之家。不過對於鳳冠霞帔在民間女子婚嫁中使用,確實得了皇室的默許。

鳳冠霞帔顧名思義就由一組鳳冠,和一組霞帔組成。鳳冠=帽子,霞帔=披肩,鳳冠霞帔不是一件衣服,是配飾。

鳳冠,古代皇帝后妃的冠飾,其上飾有鳳凰樣珠寶。明朝鳳冠是皇后受冊、謁廟、朝會時戴用的禮冠,其形制承宋之制而又加以發展和完善,因之更顯雍容華貴之美。 明清時一般女子盛飾所用彩冠也叫鳳冠,多用於婚禮時。

霞帔是中國古代婦女禮服的一部分,類似現代披肩。是宋以來貴婦的命服,式樣紋飾隨品級高低而有區別,類似百官的補服。帔子出現在南北朝時期,隋唐時期得此名。到宋代將它列入禮服行列之中。明代時發展成了霞帔——由於其形美如彩霞,故得名“霞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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