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拉客引流到代寫查重,甚至論文發表,現在的“論文代寫”已經有一條完整的產業鏈,由此引發的騙局也是層出不窮。
本月初,科學技術部印發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開始施行,明確抄襲、剽竊、侵佔、篡改他人科學技術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及從事學術論文買賣、代寫代投等均屬於違規行為。
就此,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論文代寫”生意依然沒有杜絕,只是手段由明目張膽變得越來越隱蔽。
■事件
700字文稿抄襲率達90%
去年底,大四的李子涵忙得焦頭爛額,眼看就要畢業了,可論文初稿還沒完成。於是,她動了動腦筋:花點錢找個“代寫”矇混過關吧!
李子涵從某購物平台搜索“論文代寫”時,找到一家銷量較高的店鋪諮詢。對方回應,為方便文件傳輸,讓她換平台與客服詳談,並提供了一個QQ號。
按照談好的約定,李子涵付給對方300元定金,餘款在收到論文成稿時結清。
一週後,客服稱論文已完成,需要先結清尾款才讓查收。李子涵連忙把錢打到了對方的賬號上。
但是,當李子涵點開收到的文件,掃了一眼論文時,她蒙了。
她在代寫的論文中,隨意摘出大約700字的一段文稿,並逐句複製到網上搜索,發現90%以上的內容是從公開發表的論文、教材,甚至360百科上抄襲的。
李子涵馬上聯繫客服,可連着催了三天,只等來一句“在修改中”。
心裏沒底的李子涵有點着急了。她不停地催促,但客服的回覆只有:“自動回覆:有事不在,一會兒再和你聯繫。”
一週之後,客服又通知她“處理售後事宜,請聯繫售後QQ……”
李子涵説,“售後的解釋是可以免費修改,但得按順序,在她前面還有168位客户的論文要修改,所以修改後的論文何時能完成,具體時間還不確定。如果一兩天內急需改後文稿,就得加收300元的加急費。”
越聽越覺得不靠譜的李子涵沒有再交300元的“加急費”。到今天,論文答辯都結束幾個月了,她也沒收到那份“修改後”的論文。
那交了“加急費”,就能及時拿到一份“合格”的論文嗎?
“只是換了個標題,調了段落順序,具體內容一點也沒變,再聯繫售後修改,他們又刪了幾段,真是越改越亂。我實在看不下去了,要求他們退款。這時,售後就不理我了。”與李子涵在同一平台“代寫”的郭夢花了500元論文費,又追加了300元加急費,得到的論文,依然是“拼湊”的。
“靠‘花錢代寫’吃虧的只能是自己。”錢打了水漂,論文也沒着落的郭夢還是自己完成論文了。
■追查
“代寫”業務走向“隱藏”
如今,李子涵、郭夢當時使用的“論文代寫”購買鏈接已查不到了。當記者詢問相關店鋪的客服是否還有“論文代寫”的服務時,對方回覆:“平台不允許代寫稿件,請勿提及!以防對您個人有所影響,高校老師給您一對一最優質服務!祝您成功。”隨後,又回覆了一句“您懂得。”
接着,記者便接到了自稱是店鋪客服的電話:“可以‘代寫論文’,加下老師的QQ,把具體要求告訴老師……”
隨後,記者在多家購物平台以“論文代寫”“代寫”為關鍵詞搜索,均顯示“沒有找到相關商品”。當搜索“論文”“代論文”等關聯詞時,就能檢索到相關商品。
記者發現,為規避因涉及“違規”的宣傳和説明被平台下架,這些商品介紹大多比較隱晦。比如“論文無小事,熬夜加班只為你”“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文中”“論文代翻譯”等,寶貝詳情只有句“誠信經營,歡迎諮詢!”買家評論也大都指向“論文代寫”服務,諮詢客服是否可以代寫畢業論文,大多數店家直接回復可以,並給出報價。
此外,網上也不乏“掛羊頭賣狗肉”的商家。一家好評率100%的網店只有“論文查重”和“PPT製作”兩個商品,加上客服提供的QQ號詳談,對方則明確表示:“可以代寫論文。”而購物平台公示的網店經營者相關資質信息顯示,該網店是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正規企業,經營範圍為網上銷售服裝、辦公用品、日用百貨、技術諮詢等業務,並沒有“論文代寫”,該企業實際經營業務與其登記的經營範圍並不完全一致。
■揭秘
修改要加費 退款不答應
在調查中發現,藉助網絡、電話,“代寫代發”論文已形成從尋找客源、寫手寫作、修改查重,甚至對接期刊發表的“一條龍”流水線。
曾在一家打着“科技”旗號的企業做銷售和客服的許亮透露:“科技”只是幌子,公司乾的生意就是代寫論文。他日常的工作就是給有需求的人打電話,推銷公司的論文代寫代發服務,同時還要對接客户,並通過老闆聯繫寫手,傳達客户的需求。
“我們也不怕買家,因為抓住了他們害怕事情暴露會敗壞自身名譽,而不願聲張的心理。”許亮説,“既然都不敢報警,最終只能吃啞巴虧了。”
許亮介紹,除了單一的“代寫”,對於有發表要求的買家,公司也有“一條龍”服務。一般流程是:第一步,先交20%的定金,賣方收到匯款後發來寫手擬定的四五個題目供選擇。第二步,賣方發來電子版的雜誌錄用通知書,買方付清餘款。第三步,收到尾款後,賣方會將論文發給買方。
“代寫代發一篇論文,少則一千多元,多的需要兩三萬元。”許亮透露,“每個月,經由公司發出去的論文可不少。”至於論文如何發表,許亮坦言,“是由老闆直接安排的。”
■處罰
可開除學籍解除聘任合同
魏曉東律師表示,目前對於代寫論文處理的主要依據是《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學位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出現購買、由他人代寫的作假情形,可以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並且3年內,各學位授予單位不得再接受其學位申請。
而對於代寫論文的一方,上述辦法規定,代寫、出售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買賣、代寫的,屬於在讀學生的,可開除學籍;屬於學校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可開除或解除聘任合同。社會中介組織、互聯網站和個人,組織或者參與學位論文買賣、代寫的,由相關主管機關依法查處。
此外,自9月1日起施行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明確,抄襲、剽竊、侵佔、篡改他人科學技術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從事學術論文買賣、代寫代投等均屬於違規行為。違規行為涉及科學技術活動的核心關鍵任務、約束性目標或指標,造成特別嚴重負面影響或財政資金損失,對違規單位和個人取消5年以上直至永久相關資格。
■建議
嚴厲打擊代寫代發的商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説,“花錢買論文本身就是可恥的,而拿着買來的論文去評職稱、獲取學位,屬於欺詐行為。另一方面,把論文代寫變成一種產業,本身就違反了公序良俗和學術倫理,不是合法的商業模式,這是公然造假,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犯罪。”
如何遏制論文代寫現象?
劉俊海提出三點建議:第一,教育部門、宣傳部門、監管部門要鑄造監管合力,齊抓共管,嚴厲打擊代寫代發商户;第二,科研院所、用人單位、電子商務平台守土有責,必須嚴格自律,應進行自查自糾;第三,對於個體而言,應倡導誠信為本,樹立知識產權觀念,既不該找人捉刀代筆,也不應有人提供造假服務。
(原標題:內容粗製濫造 費用越加越多
論文代寫越來越隱蔽)
來源 北京晚報
實習記者 師悦
流程編輯 劉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