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於自己的發明,又叫“作繭自縛”,而在西方諺語裏,則叫做“搬起石頭來砸自己的腳”。
這樣的人,在歷史上是有很多的。
我説兩個。
一個非常著名,另一個知道的人應該不多。
非常著名的,是戰國時期秦國的大變法家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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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推崇嚴刑酷法,以法治國,他的變法的確給秦國經濟帶來了發展,但發展起來的經濟,主要還是服務於軍事,秦國民眾生活在一種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之中,人與人之間互相提防、互相算計。
一句話,秦國的社會風氣極為惡劣,統治者刻薄殘暴,民眾之間爾虞我詐。
當倚重商鞅的秦孝公死了,太子惠文君即位,商鞅的反對黨羣起誣告商鞅謀反。
商鞅很快陷入了被動。
按照他所制訂的秦律,他要證明自己沒有謀反,就必須拿出自己沒有謀反的證據。
這是一個很操蛋的邏輯,因為,要證明一個人謀反的證據容易找,而要證明一個人沒有謀反的證據就很難找。
理由很簡單:沒有謀反,就是行為沒有發生,或尚未發生;行為既然沒有發生,或尚未發生,又怎麼會產生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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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頭一次對自己所制訂出來的無厘頭法律產生了恐懼。
拿不出證據,怎麼辦?
難道坐以待斃?
不行。
三十六計,走為上。
商鞅收拾好金銀細軟,駕車倉皇逃亡。
到了函谷關,天色已黑。
商鞅到客店投宿。
店主要他出示身份。
那一刻,商鞅全身的血液似是凝固了。
他呆住了。
他是全國通輯的一級重犯,出示身份就只能是自投羅網了。
但如果不出示身份,他親手製訂的“連坐法”裏明確有這麼一條:“客舍收留無官府憑證的旅客住宿,收留者與無官府憑證者同罪。”那麼,店家絕對是不能留宿。
商鞅駕着車子,倉皇離開客店,口中喟然嘆道:“嗟乎,為法之弊,一至此哉!”
後來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商鞅被秦兵擒殺。
惠文君還不甘罷休,讓人把商鞅的屍體拉回來,實行了嚴酷的車裂之刑,五馬分屍,然後滅族。
掰完商鞅,再來掰一個知名度很低的唐朝人魚家保。
唐朝女狠人武則天登上了帝位,“疑天下人多圖己”,為消除政敵,豢養了丘神勣、索元禮、侯思止、萬國俊、王弘義、周興、來俊臣、傅遊藝、來子珣、郭霸、吉頊等大批酷吏,實施恐怖政治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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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御史魚承曄的兒子魚保家投其所好,精心設計了一個銅匭上獻。
這個魚保家不愛讀書,常有奇思妙想,是個魯班式的人物。
他所設計的銅匭是一個四面開口的意見箱,內部分為東西南北四格,開口處可以接受表疏,一旦表疏投入,就無法再收回。東面口稱:“延恩”,供獻賦求官者投稿;南面口稱:“招諫”,供言朝政得失者投稿;西面口稱:“伸冤”,供有冤枉案情者投遞;北面口稱:“通玄”,供言天象災變及軍事密計者投遞。由正諫大夫、拾遺、補闕各一人管理。
武則天拍手叫絕,把銅匭被設立在宮門旁邊,安排正諫大夫為知匭使,御使為理匭使,受理天下告密文書。
武則天鼓勵百姓告密,稱:告密屬實者,給以封賞;不實者,則免予追究。
於是,告密者蜂擁而至,如潮如海地湧入洛陽城。
魔鬼之門就此打開,每天都有一大批官吏被處斬或罷免,另一大批人因告密有功被提拔升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