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百年前震動全國的大案,一個省的官員差點被殺光,國家被迫改律法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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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年間,社會生產力蓬勃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所有人都沉溺在盛世的喜悦之中。
而作為盛世之中的官員,貪污腐敗並不奇怪,但是,誰也沒有想到,在乾隆四十六年,會有一場震驚天下的“甘肅冒賑案”。官員貪污,在歷朝歷代都不是什麼新鮮事,皇帝也在想盡辦法杜絕這種現象,但是,即使嚴苛如朱元璋,也無法做到根除貪腐。
那麼,在貪腐成風的乾隆年間,為什麼偏偏“甘肅冒賑案”會震動全國呢?這就要從頭説起了。
乾隆四十六年,清政府在甘肅省查獲了一起地方官員藉着賑災名義互相勾結偽災舞弊的大案,涉案人員包括總督、布政使,以及道州府縣官員等共113人,追繳髒銀281餘萬兩。而範圍之廣,甚至,波及到直隸、盛京、江蘇、浙江、雲南幾省。
一些地方官員,以賑災為名,折收監糧,肆意侵吞,震驚天下,當時皆稱“甘肅冒賑案”。有關部門向乾隆皇帝稟報之後,天子也很驚訝,似乎從來都沒有想到,在自己治理的國家之中,還會有這樣的貪污之事,甚至,驚呼此案為“從來未有之奇貪異事”。
此案的關鍵人物,就是王亶望。僅從他的官級和貪腐數目來看,在乾隆朝都排不上號。但是,他首創的集體貪污,卻給天子帶來了極大的麻煩,甚至,不得不為其修改律法。所以,在清朝的貪污史上,他是有一席之地的。
王亶望,江蘇巡撫王師之子。王師雖然是清朝樹立的清官典型,但是,家裏面還是不缺錢的,於是,他就給自己的兒子王亶望捐了官。所以,官宦子弟王亶望跳過了科舉考試,直接成了新鮮出爐的大清朝地方縣令。王亶望的頭腦極為靈活,想着:“自己既然花錢換了個官,那就得想辦法賺回來。”
在其調任甘肅後,他便帶頭牽線搞起了“捐監冒賑”的勾當。當時,為了解決糧食欠收的問題,政府允許大家通過捐糧來換取監生資格。而王亶望首先打主意的就是監生資格,他把糧食折換成銀兩,拍賣“監生”資格。之後,監生資格應該換來的糧食,他則向朝廷謊稱用來賑災了。
天高皇帝遠,這種辦法還挺有效,特別是王亶望這個人還有幾分小聰明,捐納的銀兩他只留下一部分,剩下的全都分給別人,甘肅從總督到縣官人人有份。從此,甘肅省幾乎一大半的官員,都跟他綁在了一條船上,開始了集體“捐監冒賑”的貪污活動。
而下面的官員,為了能夠從中獲得更多的好處,就卯足了勁“孝敬”王亶望。
這一切,遠在京城金鑾殿上的乾隆皇帝是一無所知,甚至,還將王亶望升為了浙江巡撫。不過,紙終究包不住火。後來,有人向皇帝反映,浙江地方官員在海塘工程中,中飽私囊,欺上瞞下,弄虛作假,引起了乾隆帝的懷疑。此事之後不久,一場連綿大雨,讓乾隆皇帝又發現:甘肅當地並無旱災。
深感被自己信任的臣子欺騙的乾隆皇帝,立刻派遣官員前去浙江嚴審王亶望,這才發現了王亶望膽大包天的貪污行為。
而乾隆皇帝,之所以把王亶望調任甘肅任藩司,重要原因有二:
第一是因為王亶望之父王師,乃是有功於朝廷之人,功臣之後用起來會比較放心;
還有一個原因則是,因為王亶望現在捐了官,也算是朝廷的精英,該給他一個表現的機會;
官員隊伍和權貴階層,有一個有趣的悖論:他們自認血統優良,先天條件和後天條件都無可挑剔,但是,兒女讀書總是不大行。若是全部擠科考那一條路,那麼,這些“精英子弟”,就有極大風險被擠出“精英階層”。為了照顧這些人,從順治六年開始,便制定了“捐監”的政策。
也就是説,你向地方政府或者國家獻上若干石糧食,就擁有了秀才資格,可以直接參加科考。若你的糧食交的足夠多,還可以直接當官,而王亶望就是後一種。
但是,這個政策卻有着很大的弊端。
首先,是官家和商家都嫌買糧食太麻煩,不如直接折算成銀兩,這使得“捐監”政策的初衷——用捐監糧做儲備糧的計劃落空了。
其次,大家都是聰明人,都不願意做賠本的買賣。買官花了錢,自然要賣官賺大錢。
而當時的乾隆帝,也已經隱隱感覺到,賺得這點小錢會給自己帶來不少麻煩,甚至,影響到自己的大好江山,所以,在乾隆三十一年,這個政策便被朝廷取消了。
捐監不成,對大部分地方也沒有什麼影響,但是,對於甘肅這個貧困地區來説,卻是影響頗大。甘肅十年九旱,一旦災荒出現,國家沒有儲備糧,那可是會出大事情的。所以,在乾隆三十九年,陝甘總督請求皇帝陛下重新實施捐監政策。乾隆皇帝便召集大臣開會探討了一番,最終,還是同意甘肅一省可採取捐監政策。不過,皇帝陛下強調,只准捐納糧食,不準折成銀錢。
然而,王亶望來到甘肅之後,把甘肅上下的官員都拉上了自己的賊船,要貪污一起貪污,要腐敗一起腐敗。大家都有好處拿,好處少不了誰的那一份,但是,責任呢?自然也是大家一起抗。為了貪腐方便,王亶望還提出一個制度創新,即:“坐省長隨”。也就是:各縣各府在省城建立自己的辦事處,官員一旦需要錢財,就及時通知辦事處,辦事處便會通知各州縣送錢過來。
就這樣,王亶望在甘肅悠哉悠哉地做着官,到任半年後,向皇帝報告工作,説:“甘肅已經有19017人捐監了,所得糧食共80萬石。”三年後,監生人數漲到15萬,監糧則共計600萬石。糧食這麼多,必須得再建儲備庫,所以,朝廷的撥款也來了。而且,王亶望任期內政績如此突出,皇帝自然要獎勵提拔他。所以,很快他成為了浙江巡撫。
按照乾隆朝的法律,貪污數量達到一千兩就要收監處斬,那麼,豈不是甘肅一省的官員都要處死?地方政府職能機構的運轉,豈不是也要出問題?對此,乾隆皇帝感到頭疼。最後,為了“甘肅冒賑案”,他專門修改了律法:貪污兩萬兩以上官員即刻處死;一萬到兩萬之間,死緩;一萬兩一下,等待處理... ...
為了平穩地解決這個問題,皇帝不得不把腐敗的標準從一千瞬間提到一萬!可想而知,這個案子涉及範圍之廣,涉案人員之多,是多麼駭人聽聞!
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有關部門把名單報上來以後,還是嚇到了皇帝陛下,應該判處死刑的人,實在是太多了。乾隆帝結合實際情況,在萬般無奈之下,再次下旨:貪污兩萬兩以上的人,以前曾獲得朝廷嘉獎令的官員,可以免除死刑。在這一政策之下,大批官員得以赦免,最後,被判處死刑的只有52人。
參考資料:
【《“甘肅冒賑案”:清代第一大貪污案》、《清史稿·卷三三九》、《清代甘肅人口的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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