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建立敏感個人信息處理規則 處理者應取得個人“單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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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0月13日電 (黃鈺欽 梁曉輝)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草案設專節明確敏感個人信息處理規則,規定:基於個人同意處理敏感個人信息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

草案指出,個人信息處理者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並明確,敏感個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可能導致個人受到歧視或者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危害的個人信息,包括種族、民族、宗教信仰、個人生物特徵、醫療健康、金融賬户、個人行蹤等信息。

草案規定,基於個人同意處理敏感個人信息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應當取得書面同意的,從其規定。

草案還明確,應當向個人告知處理敏感個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對個人的影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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