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1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9日正式出台,該《方案》以“大穩定,小調整,微改革”為原則,與去年相比,《方案》僅在科目等級劃定、考查科目要求等方面作微改革。
調整科目等級劃定
考查科目等級轉化等級分
各科目考試成績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其中文化科目的等級劃定分A+、A、B+、B、C五個等級,等級設定比例為A+(10%以內)、A(25%)、B+(25%)、B(20%)、C(20%以下)。考查科目根據成績等級轉化為等級分,A+、A、B+、B、C分別按5分、4分、3分、2分、1分計算等級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級分累加計算成等級總分。
2021年,公辦普通高中和民辦高中公費生錄取要求考查科目等級全部達到C等或以上。其中,中山紀念中學、中山市第一中學、中山市華僑中學、中山市實驗中學等學校要求考查科目等級總分至少達到11分;其他公辦普通高中或民辦高中公費生要求考查科目等級總分至少達到7分。普通高中藝術生考查科目等級總分至少達到5分。
從2022年開始,公辦普通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公費生計劃錄取要求考查科目等級全部達到B等或以上。其中,中山紀念中學、中山市第一中學、中山市華僑中學、中山市實驗中學、中山市桂山中學、中山華師附中(公費生計劃)等學校要求考查科目等級總分至少達到12分;其他公辦普通高中或民辦普通高中公費生計劃要求考查科目等級總分至少達到9分。普通高中藝術生要求考查科目等級總分至少達到8分。經過對比往年招生錄取數據,今年和明年對考查科目要求不會提高中考錄取難度。
調整B類計劃上限
普通高中繼續實施總分A和總分B分別對應A、B兩類招生計劃的錄取模式。B類計劃比例調整為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0%,具體數量由各學校自行確定。
温馨提醒
今年中考的各項工作將陸續開展
請家長和考生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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